我上保成高普考李泽老师的行政法
现在课程进行到一半 感觉有点困难
上课发的讲义会标粗体或话底线 不过老师经常说:
哪个东西"不重要,要看也可以,不看就算了"
第一次遇到这种说法@@..
(不过有些内容是我正打算划重点下去 看起来申论题就是要写这些东西@@
或是某些释字还是有粗体跟底线 不过老师说不重要)
老师讲课不像一般补习班老师 大多是到了重点会放慢速度
然后说哪些东西很重要 要背起来(有时候还是会)
而是用一种说故事的方法 特别强调事件的前因后果
关于一些定义的东西 老师常说 用自己的话写出来就好
不过其实我看过有些人的考卷 用自己的话写完全一眼就看出是门外汉的状态@@
申论题像在写作文...看完也不知道他在说哪个概念
我还是倾向至少背一些关键字 因为我听说有典委改题是只看关键字的
文法怎样 没有连接词或直接用冒号他都不管
(我遇过有法律系的是释字的粗体字一字不漏的背的)
我在想老师是不是怕行政法给初学者感觉太艰涩
所以鼓励大家第一次先略读(这部份他也有说过...)
不过现在课程已经进到一半了
我在想老师说的:"想要记也可以,不想记就算了" 是不是应该翻译成>>>"最好背起来"??
或是:"这边释字几个挑一个记">>> 要翻译成"编号都要记,挑一个背"??
(目前还是有看过直接拿某一个释字来考内容的题目...不纯粹是当引用)
有粗体或底线的 是不是某种程度要记的意思?
其实我在想一般补习的几乎不是因为兴趣 会整天浸淫在法律问题的研究里
自然有一些限索就可以写出很多东西 或是其实还是下过苦功...
目前想要好好记一些东西 不过实在不知道要怎么下手
恳请有经验的学长姐指点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