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nowknife (For The Horde)
2014-09-07 19:58:01前几天上考铨制度 补习老师提到这例子
好像说真的可以给他通过
不过老师很刻意提到法律不外忽人情
而且这个在法律上还可以有凭有据
在行政院限制所属公务人员借调及兼职要点 第五条
http://weblaw.exam.gov.tw/LawArticle.aspx?LawID=J060017002
五、各机关公务人员借调或兼职期间,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最长以四年为
限,但借调或兼职之职务有任期,且任期超过四年者,以一任为限。
前项人员如系担任机关组织法规所定之职务,应具有所任职务之任用
资格。
而且还是以领澎湖县的薪水为名目 在高雄工作
听说在偏乡好像有额外加给喔
就算同事不满 还是有免死金牌在身
到四年过了之后应该还是要回去把剩下的服完吧
不过说真的这个法规谁注意得到的啊
大家觉得呢?
作者:
yanki826 (无言也是艺术)
2014-09-07 20:11:00如果回高雄 但还是澎湖加给 这实在不公平吧!政府财政是这样乱给?!
空难是一回事,制度绑六年本来就是规定此例一开对这些地特再考高考的人情何以堪
规定有预想到空难幸存者这个问题吗?我猜是没有如果规范没预想到,例外发生了排除适用也不是不行
我对调不调是没啥意见 但占澎湖的缺是怎样........
我本身地特考花东,到最后还不是乖乖考高考再调走如果这都调成,那绑约制度也可以废了
规定为什么要预想到空难?要海难、车难要不要比照?空难就是比较大的交通事故(车祸),跟规定无关不然要重大车祸也可以以照吗?生死之间,惊吓程度一样啊
有没有预想到跟预想到可是不做例外规定不同,我是纯论没有预想到的部分,那就代表法规范不适用这种情况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0:49:00新闻里,铨叙部长都说实务上很有弹性可用商调或支援了。
工作地点跟空难到底有没有关系?如果没有关系为何要预想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0:50:00虽然,依法是须"业务需要"才能借调,不能考虑其他因素ex空难不过,既然部长都这么暗示了,就照办吧,知道当官好处了吧
如果在民间工作,根本无此议题,工作地点跟个人发生什么大事无关,一般人就是辞职,换工作公家就是碍于选民压力
作者:
bofay (啵啵啵)
2014-09-07 21:15:00的确是观感比较重要阿.. 真的昰此例一开 会一大堆后续问题
空难的创伤+恐惧跟澎湖政府何干?航空公司该赔就赔请教在私人公司工作,也有创伤恐惧的要怎办?两见是偏偏要弄成一件事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9-07 21:22:00如果经心理医生公正评估真的因此次事件造成创伤 开具证明而已借调模式进行 那倒也还能接受 不到心理创伤程度就免了制度建立不易 恶例一开 将没完没了 制度哪天就被侵蚀掉了
作者:
gn7722 (脚很痛)
2014-09-07 21:24:00不能搭船吗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25:00心灵创伤的人会晕船拉...都快变特区了..制度..?有差吗..
作者:
bt9527 (9527)
2014-09-07 21:25:00怕以后有人说他天生不敢搭飞机 岂不也要让他调回本岛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26:00真无言..还法律不外乎人情咧,在高雄领澎湖的加给?什么啊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27:00个案..那全台湾有2100万人,就有2100万个个案.
2100万人都劫后余生? 所以我才说扯其他的没意义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29:00你怎么知道2100万人没有劫后余生?劫后余生的定义又是什么?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30:00火车翻车算不算?山崩看见别人在眼前被压死算不算?
作者: florac (florac) 2014-09-07 21:33:00
只因江院长一句允诺,就不惜破坏制度...占澎湖缺,拿偏乡加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35:00那个哥哥死了吧...
作者:
tgsh (宗师)
2014-09-07 21:38:00我个人是不反对借调,不过有两点但书:1.不能领地域加给。2.要给澎湖县补人空间看是要用委外还是约雇的名目吧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39:00算了..敢开口享特权,就要有等著被排挤的觉悟~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1:39:00借调回本岛,不能领地域加给。 八十二局肆字第22604号函
作者:
antler (光GENJIは、永远です。)
2014-09-07 21:43:00但那函是讲公立学校教师..服务于山僻地区之教师借调至县政府教育局服务不得支领地域加给。
作者:
kai761 2014-09-07 21:59:00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9-07 22:39:00
推a大,一样劫后余生 空难活着的有比较特别?在生死边缘走一遭的 那种恐惧感不会比空难少
作者:
abc06 (阿咧)
2014-09-07 22:45:00不爽不要做 可以辞职
作者: ben1122 (看333小朋友) 2014-09-07 23:11:00
不要破坏神圣国家考试好吗?
============ 这篇是来测风向的 =============== XDD
作者:
Smush ( )
2014-09-07 23:34:00希望绑约制度可以废除,此例就是一个契机
高普绑约应该废除,地特绑约应该加到十年不爽不要考地特,要定居该地的才去考
老实说,她不接受可以辞职回本岛,本岛工作也不少,就看她怎么选,不是只有"一定要调"这种选择
作者:
tgsh (宗师)
2014-09-08 00:31:00补充第三点但书:以后如果有人以经历过车祸、什么祸为由申请用借调方式转调家里县市或家里走路可及机关学校也"应"核准。
作者: kyoiron 2014-09-08 09:16:00
不敢搭飞机是不会搭船喔 怕麻烦当初地特报三小澎湖啦当年台南高雄屏东是没开缺喔 一定要去澎湖考试就是了?
作者: mmchen (艾斯雪雷凯特拉斯) 2014-09-08 10:14:00
会怕就辞职阿,重考不行?
作者: jis0077 (一个人的轻旅行) 2014-09-08 19:56:00
法律明文规定 不行就是不行!如果这次妥协 那特考绑约规定就直接废掉 然后已经绑约的人全部取消绑约! 这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