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103高普增额有小道消息吗??

楼主: a9301040 (加油)   2014-08-23 13:46:35
※ 引述《shonhero (世界冠军)》之铭言:
: 标题: Re: [闲聊] 103高普增额有小道消息吗??
: 时间: Sat Aug 23 12:46:27 2014
:
: ※ 引述《Judicial5566 (五五六六御书房行走)》之铭言:
: : ※ 引述《shonhero (世界冠军)》之铭言:
: : : 四月报名公布第一阶段正取人数
: : : 高普考考试(7/4~7/8)考试前一周截止 也就是现在才公布的增列缺
: : : 从上述的时间至今已经快50天 这期间单位要人都列为增额
: : : 目前阅卷和相关工作都已经告一段落
: : : 最后在9/19公布放榜 用人机关可在9/10最后提报缺额
: : : 都列入这次高普考增额名单
: : : 考选部会利用最后的这9天 依照原先已经计算好的分数排名
: : : 印发各位手中的 录取&非录取 阿......
: : : 我想这样解释应该清楚了
: :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195&ctNode=684&mp=1
: : 增额录取
: : “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条规定,各种考试,应依用人机关年度任用需求决定正额录取人
: : 数。并得视考试成绩增列录取名额。同法施行细则第3条规定,所称增额录取人员,指榜
: : 示录取人员中正额录取外增加之录取人员。
: : http://www.exam.gov.tw/cp.asp?xItem=2188&ctNode=684&mp=1
: : 候用名册
: : 民国97年1月16日修正公布之“公务人员考试法”第2条规定,各种考试应依用人机关年度
: : 任用需求决定正额录取人数,依序分发任用。并得视考试成绩酌增录取名额,列入候用名
: : 册,于正额录取人员分发完毕后,由分发机关配合用人机关任用需要依考试成绩定期依序
: : 分发任用。所称“候用名册”,依同法施行细则第3条第2项规定,指由分发机关或申请举
: : 办考试机关依增额录取人员成绩顺序制作之名册,其中记载者为考试等级、类科、姓名、
: : 学历、电话及住址等事项,以供分发机关或申请举办考试机关于正额录取人员分发完毕后
: : ,分发任用之需。
: : 谁跟你说增额是榜示前已经提报的缺??????????????????????????????????????
:
: >>现行提报增额 当然是榜试前提报 如果没有缺 不会依名次公布入取人员
:
:  你的想法或许是考量现缺还是预估缺
:
: 单位确实可以提报预估缺 但要在一年内填补 不然考上也没用
:
: 当然预估缺这一年内绝大部分会去报到
:
: : : 所以说不要以为高普考会抢走年底地特缺
: : : 外行人才会这样说 为何?
: : : 开设地特是保障地方政府 绑6年用人
: : : 用人机关会选在地特开缺 就不会在高普考释出名额
: : 这句有讲跟没讲一样 难道能一缺二报?
:
: >>当然可以一缺两报 有种叫做不足额入取 这大家都知道
谁说可以一缺两报,找死比较快
不足额录取,跟一缺两报是两回事
不足额录取是,来考的都程度不足,导致“缺”>“分数达50分的人”
谁说可以一缺两报,莫名其妙!
大家都知道?我显然不知道,愿闻其详
“人”有组织法+预算限制,一个缺报两次,两个人都录取谁负责?
编制一个萝卜一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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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话说今年以前高普只限制一年 现职人员流动太大
: : : 很多机关只愿意在地特开缺 保障自己单位用人
: : : 但会考试的还是可以透过下次高普考考走
: : : 今年开始改成绑3年 也就是今年缺额或许有增加的原因
: : : 最后年底地特话说在明年3月才会放榜 据说用人机关限在10/16之前提报
: : 消息来源请求
:
: >>来源 单位人事...高普考9/10前最后机会 大家都在等...
增额主要是热门职系,加上高普重榜者
这样说好了,
人事总处增列填报公文:
http://163.30.59.5/dayou/uploads/tadnews/file/nsn_940_1.pdf
人事总处增额查缺填报公文:
http://uuu.abc3.tyc.edu.tw/TyPsn_regs30/files/upload/20140728153398379837.pdf
虽然都在查缺,两个还是不同
8/1就已经查填完增额比率,之后的查填是在弄第一次增额分发了
:
: : : 10/16之后提报的会纳入下一年度高普考
: : : 这也是为何地特开的缺都很少
: : : 制度上有所限制
: : : 还是那句话 祝大家都金榜题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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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nksink ( ?)   2014-08-23 13:48:00
推这篇
作者: letumvelvita (小ㄡ)   2014-08-23 23:35:00
怎么可能一缺两报 一个缺只有一个职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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