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题] 100年原住民法警、监所管理员刑法概要

楼主: skychen101 (~天空~)   2014-06-14 12:04:51
(本题出自李允呈师今(103年)出版之解题趣-总则篇第282页)题目如下:
甲是牙科医师,为A做植牙手术,甲在充分告知手术之相关风险后,得到A之同意,进行三
个牙齿之植牙。植牙完成后的复检时,甲发现其中有一颗植牙的牙齿,有必要施以小手术
调整,甲认为A应该会同意,于是没有告知A就直接注射麻药,进行相关医疗动作,不料该
次医疗过程中A竟因植牙手术所一定存在之医疗风险而成为植物人。试问甲的行为依刑法
如何处断?
作者: tiberian513 (阿信)   2014-06-14 16:23:00
未经同意且非必要性的医疗行为,还是有制造法所不容许的风险,所以还是会构成伤害罪,然后产生加重结果,论以加重结果犯
作者: jespershine (阿杰)   2014-06-14 19:27:00
可以但最后还是被277竞合掉(法条竞合)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6-14 22:08:00
医师后后面的行为,本来就是故意伤害,只是重伤是加重结果,所有不会讨论到过失伤害老师没写是对的J大,一行为怎同时有故意伤害过失伤害并存的问题?两罪互斥耶一楼回答的看不出来和问题有什么关联耶……
作者: jespershine (阿杰)   2014-06-14 22:26:00
P大加重结果犯本来就是一个故意加过失的竞合~怎会互斥而且他是故意轻伤+过失重伤 又不一样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6-14 23:19:00
277的加重结果犯的故意加过失,也是有先后。但我要讨论的是在故意伤害的那个时点,怎又会与284的过失伤害同时出现?我大概看懂j大的意思了,你想要讨论的是加重结果的284,我误会意思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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