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请问关务法务行政法大家得分?

楼主: sinksink ( ?)   2014-06-11 13:16:26
唉,我真心认为应该有雅量点啊考官大人 冏
目前其他的聘约如kai大所言,至少到最高行102裁1913都还是采私法契约说
考题考的是聘用人员条例下的那种契约
一、为什么还是可能可以采私法契约说:
91年8月决不再适用私法说的是教师聘约(62年判例)
91年12月决不再适用的是一般的聘约(51年判例)。
这之后最高行的多数态度一直到萧老师写的评析该判决,
最高行采的都是行政契约+解约非行政处分
(其实这类争议也没几则冏,就前面大大推的95判19跟99判725有提到解约啊冏)
但是法律还是六十几年的法律啊,三次草案都还没过,跟教师法的情况不同,
法律没有动却动性质,
每次都跟关厂工人搞一样的招,是好或否呢冏
二、处分说:因为行政实务还是很爱行政处分,所以三次的草案都明文为解约处分
三、最高行的行政契约+非处分说:很神奇的最高行不是每处类似都有这样的见解
那…采哪一说,如果考官真心看的是论理,又为什么要坚持哪说才给呢
那…如果只是想看学生的态度,学生要是把他想采哪一个然后说草案或最高行这样
不就可了吗?
是以…我真心认为行政法这一科已经变成您还是解题团块架构要写好,胜于你知道哪家见
解长哪样的情况冏…
作者: smallgigi (爸爸)   2014-06-11 13:38:00
哪家见解长怎样确实不重要 而是基本概念的清楚
作者: ppingin (唉)   2014-06-12 22:22:00
其实我蛮想看sin大行政法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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