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公职律师的相关问题

楼主: sinksink ( ?)   2014-06-02 20:41:16
※ 引述《e12348872 (吴)》之铭言:
: [闲聊] 纾发读书压力或与板友互动,勿滥用此选项挑衅、引战,或漫无
: 边际用此选项发文。
: 之前在板上有看到公职律师的讯息,所以在此发问
: 原先传出可能在今年招考的公职律师,好像没有出缺呢...是否有相关规划呢(小弟很想了解公职律师的情报)
: 据了解报考资格是律师相关经验2年...是指执业律师吗,还是法律的相关经验都算呢(廉政政风、法制、法务或司法四等之类的)
: 很想知道公职律师到底能不能适用律师执业满三年以上遴选转任司法官,请问板上强者前辈们有这方面的消息吗?
: 谢谢!
我不是强者,不过因为老董部长大人在推出这鬼东西前有在研所课政策宣导
我刚好是唱反调唱很大的,所以又来厚颜回答一下版友疑问了
一、这鬼东西与其叫“公职律师”让人家误会为美国制(如吴志光师、陈长文师、廖师、
林超骏师),其实是比较像德法的“法律人公务员”
二、是以他是公务员兼打诉讼,他没有违律师法,他不是用律师去打诉讼的,
不过为了解决问题应该要明文解决这里的疑惑
三、今年不就有开二类公职律师嘛,我那时候唱反调就讲过了,既然这缺平常还是干公务
那一定会排挤到原来的缺,所以还是先从公家比较缺人才而且跟法律比较相关的部分下手
是以其他部门的大概还要看明后年发生什么事才可能开什么缺吧
开缺的主要是用人机关给缺决定的,讲得好听这东西是要“第一线合法性控制”
人家地方中央才不想给你法律人玩他们咧
四、二年经验是执业律师,详情参阅今年招的两类,
说白的就是为了偷懒不想训练公家自用律师,可能也没能力训练啦
五、都说了本质是是“法律人公务员”,除非老董又被他的学生朋友这些叫兽靠北到转弯
不然这缺跟律师转任司法官没关联,不要偷懒想走捷径啊这位仁兄大大
作者: ixixet (= =)   2014-06-02 22:19:00
法制和廉政多训练,不要老约聘法务,比公职律师好多了…不过,如果真的不适用律师法,那…以后强制代理…?
楼主: sinksink ( ?)   2014-06-02 23:11:00
细节劣人不知道冏,课堂上的政策宣导只会讲粗的东西冏
作者: e12348872 (吴)   2014-06-03 00:13:00
被发现了,想偷走捷径的意图....呵,感谢回文!哀..公职律师...
楼主: sinksink ( ?)   2014-06-03 00:22:00
下学期如果老董还有开课,会去请益如果强制代理制何解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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