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修饰the chance没错,但我的看法原本应该是这样写:offered 他们 the change that 他们 can discover...and talk... 整个名词子句作为the chance的同位语省略时把名词子句的主要动词抓出来,就会跑出不定词了前三行笔误the change->the chance如果原本是形容词子句的话似乎讲不太通XD另一个看法,把offer看成受受动词(接两个受词),居民是是间接受词,后面的to discover, to talk是不定词作直接受词,这样理解文法上会比较不复杂,给你作参考~总结一下,简单讲就是你所说的受受动词(IO和DO),硬要还原成子句的话,应该名词子句会比形容词来得好子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