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离职了,被凹下班时间交接

楼主: zl1212 (ZL)   2017-08-22 23:16:13
我在某公司已经三年,照劳基法要30日前预告,但我只在15天前提辞呈,主管也答应让我
在我要求的时间走人。
他要求我在我到新工作的时候,如有业务需要,用我下班时间或假日帮他教新人、交接给
新人,因为我离职日将到,还没有人交接,我提的交接对象他又不要,说一定要新人来接
我这工作。
他要我发邮件给人资、主管,内容在说明交接的事,像是他要留个依据,有理由说我没在
30日前预告造成他的损失,然后是我自己提出这样的方案补偿......
请问大大,这样是合理的吗?
作者: ketsu999   2017-08-23 12:07:00
当然不合理阿,妳有权拒绝的,交接时间也要算工时,离职交接人选有主管来选,时间到就可以走人了而且妳主管不是答应十五天就让妳走人了,他不答应也要当场要求妳以三十日预告吧现在要求妳发邮件,到时又栽个交接不确实给妳,妳就哭哭了
作者: zenk0113 (白色谎言)   2017-08-23 16:55:00
答应的前提是要做好交接 你自己先算一下交接所需要的时间 量化出来吧 不然被坳没上限!ps.30天是含休假日喔建议你给予量化交接的时间表 还有法定预告期30天内需要要有交接人 不然让他无限上纲
作者: JI1 (HauHau)   2017-08-25 14:50:00
child labour, snakehead,...etc.
作者: sdaroro (一羽宫飞)   2017-08-28 22:06:00
通常是只要你的工作是有其他人能做的 且你自己也没有造成公司财损 通常要赔偿要举证 公司无法举证
作者: leostar52099 (小裕子)   2017-09-07 21:05:00
www.chinatimes.com/broadcast/20151228004392-260726
作者: sampsonhugh (夏)   2017-09-30 14: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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