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昨日上班,两位别部门的主管A,B突然问我是否带手机在身上,我回答有。他们就说要开
我一张警告信。
我回答,我部门的主管告诉我,手机带身上可以,只要没拿出来使用就好。
但他们坚持,他们所有的同事都规定不能带手机,所以我们也不能带。
最后他们开了一张警告信给我,但我不签。他们两就说,我不签也没用,有第三方见证人
(另一位主管)就好了。
当下我要求翻阅员工守则。
结果内容上写:
‘禁止使用手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门市员工禁止携带手机。’
看完当下,马上说,我带在身上又没有使用,哪有犯错?更何况,守则上是写门市员工禁
止携带,我又不是门市员工。
其中一位主管A说,门市员工就是全部员工。
我反驳说,但你看守则下一条。上面只写员工,并没强调‘门市’员工。这么严谨的文件
,没必要这样陈述吧!
但他们始终坚持开我警告信,并说店长回来再决议。
讨论:大家觉得我站的住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