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
假设你要从台北搭高铁去台中,高铁票价原价700元,但统一为了庆祝总冠军,
推出一个喝统一高铁牛乳,凭发票去买高铁票就打8折还送你安心亚海报的活动,
所以你就已经先买好了一张560元的高铁票要去台中。
结果出发的当天,你走在路上被一个人撞到...
当你到达高铁站时,才发现原来那一撞,也许是撞你的人把你口袋里的高铁票干走了,
又或许是因为那一撞不小心把你的车票撞到地上你也没看到
总之你在台中的行程都安排好了,你势必要赶快再去买一张原价700元的高铁票去台中。
问题:你走在路上那一撞,请问让你损失了多少?
选项1:损失560元,有什么好讲的,因为被干走或不见的那张票成交价格就是560元。
选项2:损失700元,因为如果没有那一撞,损失是0,但因为那一撞,害你要多花700元。
选项3:以上皆非
不知大家对个问题的看法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