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陪伴朋友办理低收入户的状况,而先以第一人称我朋友.
事情是这样,我妈妈在年轻时因为家里没钱,卖去当别人媳妇,之后跟着住在新庄的第一任丈夫生了一个女儿以及儿子.而我妈妈当时心不在第一任丈夫身上,于是跟第一任丈夫离婚,跟第二任丈夫结婚并生下我.
而在我小时候,我爸妈最后也离婚了,而我从小跟着妈妈,爸爸没有负起一点扶养的责任,也一直在花莲住着,没联络.
妈妈因为打临工所以一直搬家,最后直到我大约10多岁,第一任丈夫收留了我们.在我的成长中,我和第一任丈夫的女儿,也就是我同母异父的姊姊感情很好.
但整个家经济不是很好,同母异父的哥哥没有工作,姐姐顶多也30k,还要养他自己的小孩,而自己工作也顶多30k,第一任丈夫80,90多岁,因为是荣民所以有一定存款跟自己约略30~40坪一层的房子.
而妈妈一直换工作最后因为身体跟精神不好,开始没工作,7,8年前我妈妈50多岁时开始领有身心障碍轻度手册以及有中低收入户资格,也得有补助.
但直到几年前,我妈妈中低收入户资格取消了,而目前我妈妈的经济由我跟我姊姊还有身心障碍补助在支撑著.
但前几个月,我妈妈的精神状况更不好,并且因为胆囊炎开刀,再加上在住院过程中有心衰竭休克的现象,住进加护病房一天,最后医药费3万已经让我们家很难负担了.因为住院过程中有休克的现象,之后回诊检查后,医师建议做心导管检查,之后可能要放支架,甚至心脏绕道手术,但这庞大医药费我们实在付不出来.所以就也只能先吃药回诊了.
而现在我妈妈因为精神状况更不好,医生说是失智,白天一直吵,晚上也会吵,但还是能自己非常缓慢地去上厕所,而姐姐每天要上班,又要带小孩,他的压力已经到极限了.而目前决定送妈妈去安养中心,但每个月总共25k,于是我跟我姊姊一个人负责9k,其余由身心障碍补助来付.
这就是家里的目前状况.
在我妈妈胆囊炎开刀后,我很想为我妈妈申请中低收入户,来补助医药费等等.但是去新庄区公所的百般刁难,说第一任丈夫也要算入家庭人口当中,而且是卡在第一任丈夫有存款,但我查过网站了,也打过社会局,以我妈妈为中心,在民法上我妈妈已经不是第一任丈夫的配偶了,也没有扶养的义务要掏钱来给我妈妈阿.再来虽然是同户籍,要住在一起,但我和我妈妈,甚至加我姊姊以及哥哥之后也是不够基本生活费的1.5倍阿.
甚至被呛说社会补助是救急不救穷.当人穷到一个程度,遇到事件时就会急了.
真的不知道未来该怎么办?
哥哥不想负责,打官司,撕破脸,也是几年后才会换来的正义.等不到几年.
对于第一任丈夫,他也不会支付我妈妈的生活费.就只剩下我跟我姊姊两人了.
妈妈不停一直吵闹,我跟姐姐在家也没时间休息,白天还要上班.哀~
觉得对社会很失望,说社会福利有多好,一堆福利,但却是百般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