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规 2016.08.09 追加询问文规范

楼主: tkdmaf (皮皮快跑)   2016-03-18 21:21:35
2016.03.26追加条文如文末:
2016.04.21追加旅行直销禁止规定
2016.07.30追加完整的文章管理条例
2016.08.07补正2015.06.16宣告之实名制(最近一次板规更新时漏补)
2016.08.09追加询问文闹板补充规范
因长期观察版友们的发文倾向及过多的惩处。
以然无法解决掉一些不是很正常该存在的问。
故至本公告生效起,本板将回归到标准的“讨论板”。
既然是讨论板,那么无关的广告、买卖、征求、交换这一类型的文章。
于本板为“全面禁止”。
另外,禁止争执是本板最重要的要求。是故在板规的制定上,对此仍严格要求。
第一条:特殊文
本板自即日起,不再有“特殊文”之设置。
所有广告、买卖、征求、交换文一律禁止。
已于2016年3月23日公告停止惩处缓冲。
自2016年4月1日起,一但违反,一律退文,水桶180日。
(缓冲期内因特殊状况发生时,以公告取消缓冲惩处的项目为主。)
要注意,回复文章有详情请来信。
或是留下个人连络资料及方式一律会视为广告文(推文亦同)
另外文章内容若有疑似广告文的情形,板主就会先予以警告纠正。
但是一但警告纠正后仍刻意再犯,则水桶加倍为一年。
其他买卖、交换、征求亦同,有疑似的会警告。但是太直接的就是直接惩处。
第二条:文章及推文条例
本板文章和推文属相同管理条例,不同的是文章会有退文机制。
1.文章严禁任何争执。
2.禁止发文针对“个人”,不论是直销商还是本板板友。
3.禁止毁谤、人身攻击、公然污辱、讥笑(对人)、讽刺(对人)、网络霸凌等行为。
4.禁止挑衅引战之行为。
5.禁止在推文直接反驳他人发表的直销公司相关言论。
如果你要反驳,必须以“回文”的方式处置。
唯一的例外是:当该讨论的内容已涉及违反我国法令,为保护所有的直销商
及消费者,则不受此规则限制。但必须具体指出违法的内容为何。
6.本板禁止问卷调查文。
7.禁止当有人询问某直销公司时,使用回文或推文提及其他直销公司。违者
水桶1个月,暂不设退文罚责。(但很明显涉及广告者仍依广告文规定处分)
前述1至4点属严重情事,违反者一律水桶1年,退文。
第5点列入观察,暂时只删不罚。
第6点违反者水桶1个月,暂不退文。
本条例追加说明:
因为有很多规定都是发生状况时写在别的地方未置底。
而上一次的版规修正时原本想采承续前次的规范但我不该默认各位都了解前次的
规范,所以这次补齐。
以下为2016.07.31追加条例(承续上面的项次)
8.一行文(文章过短):
(1)一行文定义为3行并且超过30字以上,缺任何一个条件均视为一行文。
(2)违反者一律水桶7日。
9.无关直销文:
(1)所发布的文章内容无关直销或直销相关事项。
(2)违反者一律水桶180日,视情节的严重性给予退文处置。
10.同ID单日内发布文字相似度达5成之文章(或内容相似度达7成)
(1)此为杜绝无意义重复文,不论是否为事实。
(2)违反者一律水桶14日。
(3)相似度达3篇以上者,第3篇起退文。
(4)惩处不受文章被版主因任何原因删除之限制,仍列计。
(5)不同ID违反时会送小组做多重帐号查询,若查出为同一人,
水桶3年,并全部退文。
11.借故闹板:
由于闹板实属难以依想像的状况来颁布规定,故采用程序法来处理:
闹板之情况由板主以下列程序发布:
(1)当板主认定有闹板之情形时,板主得依当时状况先发布警告。
(2)一但发布警告,警告事项即属违反板规,即使该当警告内容未列入本
板规条例仍属违规。
(3)警告后若再犯,则属蓄意违反板规,一律水桶180日,并退文。
(4)一但视为闹板,任何人均不得异议或告知板规未明文,本条例第(2)
项即表示一但视为闹板,警告事项同“临时板规”,再犯就是
“依规定惩处”。
12.实名制:(2016.08.07补遗)
先前数次的板规改正均有附上本条规定,其规定参考于2015.06.16单纯针
对实名制之规范。
本规定禁止对直销公司之名称有任何“隐暱”行为。例如:╳安,贺╳芙
。若真要完全隐暱该直销公司需用“某公司”。
由于本条规在宣告后一直都存在,然部份新板友可能未知其有存在的规定
。故自补遗日起7日内,违规文章“只删不罚”。
自2017.08.14日起,则予以水桶7日处分。
13.询问直销公司加入制度文章规范:
最近一直有特定id用类似询问方式,有洗文章的嫌疑。
故自即日起,禁止询问直销公司加入会员或是方法等内容有以下的情形出现。
(1)禁止提出二间(含)以上直销公司比较,你只可提出一间。
(2)禁止公开讨论入会费。
(3)询问公司文强制要求要详细的询问内容,故未满200字视同无效发问。
你就乖乖的当做写作文的起、承、转、合,来详细的询问你要问的问题。
过去以来,每个真的是要询问直销公司问题文章的,没有人的文章是少于
这个字数的。
(4)询问直销公司加入,单人单月禁限“发问”二篇!
以上违反者,超过第一篇,予以警告删文不惩处。 超过第二篇,视同闹板,水桶180日并退文。 本公告即日起立即生效。
若在有其他让我觉得你故意闹板,而意在让我加上更严格的板规。
我将直接视你闹板而直接永久水桶。
其他若有任何文章规定,会不定期补上。本条例公告后即刻实施。
没有缓冲期。
第三条:邀约、聚会通告
虽本板前述禁止特殊文。然对于新直销商说明会(opp)仍采开放之态度。
唯直销商说明会应当在直销公司为止,且不应向参加入收取任何费用。
故规则如下:
OPP(新直销商说明会),“必须”注明该活动属免费。至于现实是不是免费,会不
会被人告诈欺之类的本板无权管辖。
opp发布日期为每个月的最后一天。请自行排好一个月的行程。
只得安排“次月”的行程。只要安排非次月行程一律视为违规。必删。
若有举办聚会,必须7天(假设聚会是3/31,要在3/24通知)前先来信通知板主。
重点:‘发布聚会文章,一律需注明“已通知板主,并获得同意发文”’
如果我同意结果你没注明一样会删除,请自行重发。
若我没同意你却发布,且也注明我同意的话,退文,水桶10年。
若聚会地点为咖啡厅之类的地方,费用得以该点之最低消费额为主。
若有场地费,其费用不应当超过200元为限。
另聚会地点禁止为直销公司(跟oop不同)。
为避免滥用,只要是直销大会一律禁止发布。
若板主未同意,则不得发布聚会讯息。
违者水桶1个月,并退文。
另外非关直销的聚会亦禁止发布。
第四条:连续累犯
本次重新修订版规,但对于已在水桶名单中者,若再违反仍视为再犯。
且再犯时,是以新制的板规加重处份。
处份方式为再犯直接加倍,再加倍的方式处份。
(亦即,第一次半年,第二次就是一年,第三次就是二年)
而判定再犯的时间则同惩处时间。
(亦即初犯半年,再犯的期间判断即为半年,若之后再犯,除加倍惩处外,
出桶后的再犯判断期间亦会跟着加倍。)
因为少了特殊文,所以规定上也就缩减很多。
暂订以上规范,其他规范再从平时的讨论中观察。
必适时再追加必要的规定。
追加条文:
1.凡发问问题提及制度,或是询问关于直销公司之加入办法…等等,一律
只可问,不可直接回答。而这一类的问题版主均会先于推文注明事项后
锁定。任何人要回答请一律私信发问者。
然如果是在讨论制度本身的合理性之类的情形不在此限。
但是要注意,讨论制度是在于细项论述,而不是将制度再次条列出来。
如有条列制度而后没有分析内容者,一律视为准广告文行为。
而准广告文部份将予以水桶3个月并退文处置。
版主会再观察各位各种找版规漏洞钻的行为,并适时的补上规定。
2016.04.21补充条例:
旅行直销于本板一律禁止(揭示不当行为除外),因为其违反交通部观光条例。
凡是违反者,一律以广告文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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