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芳公司宣称自家净水器通过国际水质协会认证,被公平会认定为广告不实,违反公平交易法第21条规定,处100万元罚锾。
公平会调查发现,雅芳公司在销售“净活水”净水器时,在网站宣称产品“符合NSF三项重要标准认证:第42号(口感品质)标准…第53号(卫生品质)标准…第55号(紫外线杀菌)标准…”并登载认证标志及印有“NSF/ANSI 42,53,55 Approved PMD 03/24/10”字样的文件。
此外,雅芳公司也在媒体广告上一再宣称“雅芳表示,‘雅芳净活水’除荣获WQA(美国水质检测协会)金质标章、NSF(美国国家卫生基金会)等多项国际认证外”、“并通过美国水质协会167项检测、符合美国国家基金会三项重要标准认证。”
但公平会指出,雅芳公司在刊登相关广告前,“净活水”净水器并未取得NSF认证,可见雅芳公司的广告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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