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记510

楼主: Mozartk (Pi)   2025-07-31 18:54:42
某些工作观念的问题,其实是有点难跟小朋友讨论的,
当然很多东西是无法在网络上直白的说,
但用一些生活上的其他例子且不涉及业务事项来说明时,
在符合私人的隐私之下,公司利益也不容易被侵犯,
举例来说好了,
之前打开以前某个平台很久没用的帐户,
结果发现有蛮多蒐集的油管连结因为著作权法缘故被封锁,
这就引起我们的好奇心了,
以前蒐集那些连结可能就是某些私人上传的音乐,
电影剪辑短片,
在早期还没有收藏键选择之下,就只能转发分享在自己的页面上,
甚至里面不乏某些迷因短片,
比如这种 https://www.youtube.com/@VIXTION_EDITZ/shorts
这种东西算是侵犯著作权吗??
https://www.legis-pedia.com/QA/question/4392
似乎从法律人的角度来说,最终判决还是取决于法院,
也就是说分享的连结未必会因为著作权的缘故封锁,
因为考量点可能是,小众的合理使用对于影剧的市场价值影响,
甚至某些人是因为看了那些私人剪辑后才产生想去看电影的动机,
好像是因为如此,之前油管曾经有规定每个短片的长度不可以连续超过6秒之类的东西,
现在好像是AI比对太过于强大了,
以至于说很多电影解说都变少了,
解说应该算是评论的一种,因为这种东西不是字幕,
字幕很纯粹的与原始创作内容本身一致,
所以在网络上传一个电影加字幕,
其实硬凹成评论类型的影片根本就笑话而已,
追根究柢来说,
其实就是权利人觉得说我们分享内容有帮助到他在作品上赚钱,
就算放在再长的影片,权利人都不会去抓你,
因为对他来说是免费的广告,
不过这社会上就是有很多那种专利蟑螂,就是说其实根本不是电影公司或Neflix,
只是偷偷做点剪辑放到网络上给人用,
等网友用完后去提告说,
这短片是他剪辑的要付钱才能使用,
自己以前蒐藏的影片里面的部分举发人,貌似也是这种类型,
简单来说,电影又不是你家拍的,
就是这种垃圾特别多,
所以导致现在能看到的有趣迷因影片越来越少,
题外话了,对于法院来说,
其实最早著作版权仅只是减少书本或者影片在网络上免付费传播的问题,
到后来搞到草木皆兵的情况,
其实就变相的阻碍某些资讯的传播,
个人觉得毕竟书籍电影出版品才有官方注册号码是吗??;
后来查一下DMCA在美国好像是刑事犯罪立法的形式而形成的法案,
修订了美国法典中的第17条,使原本的民事处理变成刑事处理??
这东西就像是公司的小朋友搞不清楚状况一样,
对你们来说可能是民事问题,
但影响到其他区域时可能会变成刑事问题,甚至是军事问题,
但前提只要不影响到权力人的口袋就什么问题都不是,
况且通常小朋友只在乎流程的正确性,
也不管到底我们的共同敌人是不是专利蟑螂,
至少也要想说,到底是谁付钱给我们的?
万一做出来很多要求不仅不能让公司获利,
反而让整个规模萎缩时,
这时候就要想一下你们在考量的事情有没有意义,
甚至你们在乎的东西,我反过来做也是对的,
这也是为何小朋友永远只是小朋友的缘故,
所以阿,
神或佛的境界也差不多这种情况,
很多人以为成佛了或成神了就只是静静地坐着微笑吗??
NONO~~你们执著了,
已经脱离肉身范畴的祂们更懂干话怎么说;
刚睡到一半忽然又睡醒,
知道了一些关于来自于灵的话,
可惜在这边我只能说,
其实很多人摆明就只是垃圾而已,
都知道会事情严重性,
还在那边假惺惺做什么,
他们不知道死后有下地狱这种东西吗??
这人生没有什么反悔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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