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善金篇选读

楼主: tzboy (tzboy)   2023-05-18 03:42:44
摘自 拱衡堂 赏善金篇
卅六、护法坛场传续圣业之赏例
为何此例能列入阴德?据天律明载,助建道场第一功;而善书传布,只要书不断,
受劝者有人,则助印流通广布之人,后续仍可得其额外功德。职事之故,
一座道场永续弘法利生,其所造作之善阴德业,实无从可估算,
并且护法之人不但金钱、心力、时间,悉皆付出投注,所以将此例列入阴德计算
(盖因阴德大于功德,至少五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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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依止道场全心无畏施、法施护持三年以上,准得消除一件重大因果公案。
(会形成灾祸)
凡能护持五年三施并进,准予消除三世因果公案,注销一次命关灾劫。
凡三施并进五年以上,则依前律累计。
凡护持道场十年,三施并进,准予消除六世因果公案,二次命关灾劫,可加荫及
一子得官或得三福。
凡能终身不退,则自身因果公案不显,命关灾劫尽除
(不包括最后一劫,但可安祥离世。)此例则在十年之后,可由有司着手安排。
附注:所护持道场永续传法,利生圣业不辍,则在赏例之人,仍得其阴德;若已不在世,
则可由家眷夫、妻、子、女、子孙等继承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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