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有任何人,因为真心喜欢一个人/团体而被揶揄。”
前两天在乐擎的ig看到这段话非常有感。
有些人会因为对方喜欢某个偶像也因此爱上;
有些人则会嘲笑对方。
是不是需要靠揶揄别人,才能获得优越感呢?
专科时,同学常会帮我留存S.H.E的剪报,
尽管她们也许并不喜欢,
但还是会留下那篇报导让我收藏。
林也是这样的人,
相识之初便知道我的喜好,
交往时也不断更新每次去夜唱曲目的口袋名单,
若只有两人去唱歌时,
会直接点一整页让我开个人演唱会。
直到前年疫情爆发前,
还跟我约定好,
下一次她们开演唱会时,
无论如何都要陪我去一次。
爱屋及乌,才是真正懂爱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