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点多起来,猫跟宝宝之前都起来过
去小床躺,快6点起来,吃药
猫跟宝宝还在躺
唸佛
谢谢
86.4kg
应该是每天都睡饱比较好吧?不是撑到休假日睡到翻?
台湾的刑法不处罚自杀者, 但却有“加工自杀罪”的规定,意即“教唆或帮助他人使之
自杀,或受其嘱托或得其承诺而杀之者,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
七十五条)。一般认为“加工自杀罪”有四种类型,包括一、教唆他人自杀罪,二、帮助
他人自杀罪,三、受嘱托而杀人罪,四、得承诺而杀人罪
生活方式的选择,也会导致死亡,慢性自杀?每天抽个20包烟,不要喝水,就喝含糖饮料跟酒
吃高油高盐的食物,晚上不要睡觉,撑不了太久吧?只是过程并不舒服...-.-
活的不好,死的也不好的困境?
据说是日本判决的轻判条件,日本还不是容许安乐死国家
(一)从现代医学之知识与技术,病人必须被认定为患了不治之病且死期迫近;(二)
其病痛达到任何人看了都难以忍受之程度;(三)必须仅以缓和病人之痛苦为目的;(四
)病人于意识尚清楚而能表明之场合,有真意之嘱托或承诺;(五)原则上应由医师为之
,除非有特别情事存在,足以认可无法由医师为之;(六)其方法系伦理上能容认为妥适
者。
(一)病人受到难以忍受之肉体上痛苦折磨者;(二)病人之死无法避免且迫近死期者
;(三)为消除、缓和病人肉体上痛苦尽力采取各种方法后而没有其他代替手段者;(四
)有病人承诺缩短生命之明示意思表示者。
英国版的轻罪,甚至不起诉条件?
1.自杀是当事人自愿、清楚、确切且知情后之决定。
2.协助者之协助动机完全是出于同情。
3.协助者的鼓励或协助自杀是轻微的。
4.协助者曾试图劝自杀者不要这么做。
5.面对当事人之坚决,协助者的鼓励或协助是不情愿的。
6.协助者主动向警方报案并充分配合调查等。
猫起来了 6:39
人为什么会搞到要自杀?过的很开心的人,活长点都来不及,大概自杀根本不列入考虑
啥叫难以忍受的痛苦,这蛮主观吧?不治之症倒是有可能让两位以上的医师认定,某种疾
病在目前并没有被认可,有希望治愈的手段?迫近死期是天晓得,像李丰医师那样被认
定癌末半年内会挂,又撑了50年+的很少,被估计还可以活几年,几天就没了的一堆
颇瓦法的传说是修练的到家,人要离世不过一个念头,跳楼,割腕,上吊比起来真的逊毙了
可到底管不管用我也不清楚,就算管用,那可是刻苦修练来的,人到不太行了还能玩?
猫要我先去找食物,宝宝还在躺 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