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有人问我问题,
我对问题的印象有点模糊,好像是问我觉得在一起跟是否结婚的关系之类。
但我对自己答案的印象很深刻,
我记得我回答的答案是:
比起用名义去定义关系,对我来说更重要的是用品质去定义关系。
我跟友人说,情感的品质状态与否跟使用关系的人为界定是两件平行的事。
记得我前阵子有看过类似的文章,
跟我的观点很接近,文章大意是说:
人性的情感用制度去规范,
用人为的外在制度去规范/凌驾于内在的情感之上,这个逻辑是有问题的。
我跟友人说:
感情的品质好不必然一定要用定义关系去框架;
而定义关系也未必反映出关系的品质。
关系的定义在某种程度上,
是从对情感的占有和不安衍生出来的(有点像地盘画定)。
感情好的时候感觉像是彼此归属的见证;
感情质变的时候定义的关系成为了原本情感以外的意义存在。
然而情感很奇妙像是有自己的意识跟生命,
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了就是不喜欢了。
情感在的时候关系在,
情感走了用被定义的关系取代原本的情感架构,
情感还算是当初的情感吗??
既然如此,亲密关系的定义应该是情感本身又或是定义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