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为什么老天爷要让我们遇见?
如果没去垦丁的话,就不会看见你。
如果麦当劳的工作没辞职的话,
我就不会参加营队,更不会遇见你。
不会遇见你,就没有接下来的困惑、喜悦、烦恼、生气、伤心、幸福、开心、期待、心动
。
我们遇见了,在这么多人里面…
你让我只看到你。
11月的时候,我花了一个月来解决我的困惑,
现在为什么我也花了一个月了…
却找不回当初的我。
有人说我真正的错误就是接受了你的告白。
我想说那真是…屁话。
我和你的相遇,在一起的日子,从来不是错误。
我遇见的每个人,都不是错误。
我看见了真正的你,
那个你,好真实。
可是我依然觉得你还是超级善良。
不体贴果然没关系,
谢谢你对我这么好…。
今天被熊熊说很屁…
哈哈有点好笑呢…
昨天你下来之前,有个男生还问我:有没有事?
我那时候是不是看起来很糟糕啊哈哈…
现在我不努力了,因为我要听你的话…
但是这份心情我也不会刻意抹灭,
我想好好珍惜。
因为有些事情我没办法做到了。
无论你说了什么,什么样的心情…
还以为你对我从不说谎,
结果,我还是被你骗了。
不需要再说什么理由了,
我有心,可以感觉的出来。
我能喜欢你、爱上你,
这一切真是太好了。
你不需要逼自己使坏,
因为最坏的人一直都是我。
我才发现想看见的不是你的笑容,
因为你的笑容只是伪装。
真是超级温柔的大坏蛋。
…分隔线…
我要说个喜欢的理论,
我从国中开始,确定踏入宅宅的世界。
当时网络还没办法流畅的看动漫的时候,
电视上只要是首播无法看到我就会掉泪,
家人挡到电视就会生气的夸张又任性的小孩。
曾为了动漫跟妈妈大吵一架,还被赏了巴掌。
到最后,喜欢的心情获胜了。
妈妈会等到我看完动漫再叫我做事,
姐姐也会在我看动漫的时候让我三分。
我国中的时候就是为了动漫很任性的人。
高中这种脱序的行为当然有改进了,
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动漫,创立了动漫社。
当了社长,身边的人包括家人都觉得我是疯狂的人。
选了动漫当小论文题材,还得优等。
我真的很喜欢动漫。
这件事我曾在日记里提过了。
当姐姐问了我:妳的生活扣掉动漫还剩什么?
我想了一下:糟糕…好像都没有耶!动漫占了我的生活的一大半。
姐姐问了:妳为什么会喜欢动漫?
我说:每个人的兴趣都不同,像妳喜欢看书。而我的兴趣刚好只是看动漫而已。
姐姐又问:妳什么时候才会不喜欢动漫?
我说:那一定是有比动漫更喜欢的事情出现。
没错,那就是你。
你取代了动漫。
所以当有人要我放弃的时候,
为什么我做不到?
因为喜欢你这件事的比重胜过我曾最喜欢的动漫。
所以要不喜欢你,可能也要有某件事可以取代你。
我只是想让你知道,
我的喜欢让你就算觉得烦了,
也不会这么轻易的就不见。
你觉得我讨厌,我就跑远一点。
我会跑很远很远…
但是会让我认真的,只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