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ID:rextem
违规文章:
文章代码(AID): #1OjikAyE (DSLR) [ptt.cc] [问题] 海外自助婚纱 5D3 vs X-T2
推 rextem: 另外以你的租金来看.也快要逼近2万了吧?花2万拍一堆不能 03/02 13:14
→ rextem: 用的照片.还不如把钱省下来回来婚礼上找好一点的婚摄.或是 03/02 13:14
→ rextem: 多请一组像我这种便宜的婚录 03/02 13:15
引用板规:
3-7.广告、张爸推文
推文者终身水桶。所有被广告推文的发文者,可自行删除推文,不受板规3-3限制
因商业文及广宣文不开放 于先前判例七天水桶更正为终身水桶
板规3-7相关修正修订会加速进行
由于现行板规中部分极端与过轻之罚则亦相对调整
Masa
作者:
superfo (5Der)
2017-03-05 17:18:00请问什么叫张爸推文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17:21:00张爸连结的推文
作者:
superfo (5Der)
2017-03-05 17:34:00喂狗查到了xddddd 谢谢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17:37:00什么是个案特殊不适用,可以解释清楚吗
作者:
superfo (5Der)
2017-03-05 17:52:00QQ,我菜逼巴
1-3 不适用的原因为非刻意推发文进行广告宣传 也非指定特定厂商进行宣传11-1不适用的原因也是并未明确指名广告商家名称
作者:
ReDmango (爱战暱称的哪个白痴)
2017-03-05 20:01:00其实我觉得这个没违规,因为他是说“像我这种”,而不是说找他
但是他这么一说...大家都知道他有接了而且自称价位不错不是吗...?有没有明说又如何?没说商家名称又怎样?个人接案的有ID就足够做联系了吧...那以后其他人来打广告就随口暗示一下~被禁言个几天就出来~没人检举还可能赚到一次广告...反正暗示都是会被认定成非刻意的没在怕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0:52:00妈呀 版主你也太天才 睁眼说瞎话 他都说"像我这种"你们版主群还能说出"未明确只明广告商家名称"是哪个人会看不懂要找他的话站内信或水球都可以阿他的id不也是商家名称的一种了............1-3也很可笑 他自己就是那个特定商家这是ptt 只要有id就能连络本人欸这实在太离谱了..............
作者:
lvlvlv2g (可悲生活的落魄人生)
2017-03-05 21:01:00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艺术,并不是人人都欣赏
大家不要这样苛责板主啦,无给职愿意做事已经很棒了不过就是“ID不等于商家”这样的认知,有什么大不了虽然我觉得PTT走到这一步,早该全面开放商业文章了。不过就是接个案子宣传一下,终身水桶会不会太严格呢我自己也是数位群组的前板主,深知管板很累,而且挡人财路比杀人父母还严重,真心建议大家不要挡人财路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23:00我觉得,算有点踩到线,不过这种程度罚或不罚都可以接受
抓到这种尺度跟判例的话,如上面板友讲的多随口暗示这样子板规写的很严也就等于虚设了,反正才一周。“立法以严,执法以宽”,咦这好像就是台湾社会现状?看DSLR板仿佛看到台湾社会的缩影,真的又上了一课啊.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29:00我觉得楼上这样讲会害到板主。板规定了就要依规定执行
festa你去看看这篇公告,引用板规内容跟实际执行。板规3-7,推文者终身水桶板主判决:水桶七天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30:00不能拿"挡人财路"做为不按板规处理的理由
以这个判例就是说,大家欢迎广告自荐,抓到才七天。七天换一场生意8000~15000不等,有在做的人都笑开了所以我才讲PTT、本群组、本板应该修掉挡人财路的板规不然像这样板规写永久水桶,判决判个七天,超棒的赞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35:00你第一段不就这个意思吗?叫大家不要挡人财路......我认为问题在推文是否为广告
本来就是不要挡人财路啊。你有过被几百封私信骚扰吗?踩到线依板规就是永久水桶了,除非板主要说这没踩线所以我才讲这篇的判决超赞的,板规永桶实际判七天。台湾法官都没这么屌,至少法官判决得依法条刑期判。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1:38:00所以其实是不能提自己有在接案的意思 不然都算广告那签名档有粉丝页连结、flickr有放接案作品照也算是广告吗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1:43:00真的照这个标准桶 水桶区感觉会装不下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1:43:00呃 水桶区是无限大
PTT很久以前就无限水桶制了,不需要开UBW也可以。
这案我觉得要嘛没违规,要嘛依板规判,判七天颇赞XD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1:45:00了解 那先把板上分享心得的高手都桶了
他的ID自己就是接案的主体了,难道要开店才叫商家?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1:46:00那些一看就知道是职业级的 桶桶桶
而且你引用的板规3-7根本没有提到商家名称等字样。你要判断的是“这推文到底是不是广告”,而不是商家板主你引用的板规内容能不能自己再唸一遍?“3-7.广告、张爸推文 推文者终身水桶。”我贴给你你引用的是3-7,结果你判起来不依3-7判,这是哪招?依此判例就是"个人ID作为营业主体,广告也只水桶7天"
作者:
lef1986 (303)
2017-03-05 21:51:00板主你在主文引用3-7,在推文用1-3跟11-1判七天根本乱来
TO bt222:所以我才主张不挡人财路,废掉过时板规。
作者:
lef1986 (303)
2017-03-05 21:52:00啊我看错了抱歉,是我乱来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53:00UBW是什么?
板主自己说了打算修板规还没修,那就该照现行的去判UBW是无限剑制 有用不完的剑,就像PTT有用不完的水桶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1:54:00我想问版主为什么要特别解释自己没有要引用的版规
要嘛没违规,要嘛依板规,搞出个七天真的很妙啊。就像我前面讲的,最低本刑三年判拘役三月,这法官超越恐龙了。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55:00改成初犯七天,累犯永桶比较适合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1:55:00板主的人性执法 XD有人觉得是广告 有人觉得不是广告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1:56:00不然本案这个永桶真的判不下手
而且修板规干嘛板主讨论,这种几次找不到人就自己改影响板友权益的事,岂能用“找不到另一个板主”拖延(修正:“干嘛非得一定要找到另一个板主讨论”)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1:59:00本来板主看起来没有要判 但后来kb认为这不行 该桶
上面讲了,不是祇有你,但找不到人不是理由。站方禁止广告宣传?哪时代的PTT啊,现在早就不是了。
站规明令规定的东西你自己用“不可挡人财路”这理由向站长抗议去
你说“另一个板主不同意修改板规”也就算了。你去看数位群组,满满的广告宣传,禁止的话关一堆板
作者:
bt222 (新竹林先生)
2017-03-05 22:00:00其实看各板规定 像新竹板是规定广宣文应有乡民优惠
(糟糕一次回两个人,有点乱)bt222讲的就是事实,这才是ptt现状,谁在那边禁广告回板主:找不到人不是拖延修改板规的借口。
我们板的取向比较单纯 器材买卖开放在本版应该不可能
但在PTT拿三民主义还可以贴图坚持己见,这就是差别。所以M板主你可以把这条改弹性一点,寄信给S板主讲。
已有DC_sale板,本板有必要成为第二个DC_sale板??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05:00我觉得3-7可以朝放松罚则的方向修改
DC_SALE?广告宣传婚摄商摄文还是DSLR比较赞吧。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06:00想要用这次事件开放广告文究竟是什么想法......
卸任之后性情大变希望大家都轻松一点不要跟我一样累怎么不敢,去BM板看看我文章啊。
canandmap你在意的东西,BM板里站长群组长板主都谈过
拿BoardCourt板跟BM板比,我也是笑了www好啦反正就跟觉醒青年觉得自己可以当政府一样。这种热血是好事,祇是当过政府人员的人会觉得很好笑
看来有人当过板主的都不知民间疾苦呢有人把站长当成BM我也是醉了
民ww间ww疾ww苦www 商业文叫民间疾苦wwwwwwwwwww是啦是啦,有些人再不接案会活不下去吧,民间疾苦www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15:00我觉得本案应该以"3-7不够完备(未考虑非故意)"判无罪
随便你怎么解读,反正我看到有人也只是出一张嘴www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16:00并尽快修改3-7
本案确实有争议性,但是有人拿“不该挡财路”这种可笑来护航真的是醉了
推文的每个人都不是出一张嘴,是出手指wwwwwww
今晚看到“把商业文称之为民间疾苦”我觉得够本了www怎么会无趣了,非常有趣啊,谢谢这么欢乐的事wwww
扯再多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个理由绝对会被驳回的www
推文就在讨论商业文,然后说不知民间疾苦wwwww明ww眼ww人www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2:19:00不要起争议 来喝一杯拉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19:00也不是说无罪啦,就是拿3-7判真的太硬了,不过好像也没别条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24:00改永桶了,可惜,印像中rextem算有在认真讨论的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7-03-05 22:24:00也觉得一次就终桶真的太过了 又有人觉得一个礼拜太轻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2:24:00放心 可以写悔过书拉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2:25:00不用申诉阿 写个悔过书就可以出捅了 安啦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25:00我是觉得改成初犯七天,二犯永桶就好了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7-03-05 22:25:00阿...阿还没说完就...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2:26:00没差,就少个地方讨论,戒ptt而已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7-03-05 22:26:00但桶七天也有人觉得太轻 让他赚到广告什么的
既然禁止广宣与商业文...那么那篇在本板招人加入买卖图库会员的文章是不是也要处理一下?名为讲座但是每一篇都有附上付费图库连结...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7-03-05 22:27:00那桶几个月半年就应该可以吧毕竟那条板规真的有灰色地带可以带入主观来判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2:29:00怎么订就怎么判啊,没改回来之前,终桶就终桶如果有改过来,那之后的再这样判,此例就看本人要不要上诉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2:30:00现在的讨论都只能是讨论之后板规变更方向而已不过订是这样订,我觉得要完全避开商业实在太困难了但明目张胆开放的话一定是一团乱,真麻烦
不然就办投票决定定期举办,然后依投票结果试办几个月只是这样板主会比较累...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2:33:00只怕在那之前板主会先倦勤XD
作者:
festa (谅)
2017-03-05 22:35:00"明目张胆"讲得好像是坏事一样XD 用"完全开放"比较好吧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7-03-05 22:35:00累犯再终桶吧 不然光自我介绍就可能进水桶
对无给职板主请不要要求太多太细,依板规判决就好XD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2:36:00业配就会牵扯到利益,牵扯到一堆纠纷,对本板来说我觉得算坏事啊
其实怕被告吧。听说最近有些板的板主就莫名其妙卷入纠纷被弄到要上法院了,无给职弄成这样真的很衰。
(也不能讲听说,都实际公开在板上了....)申诉真的小事啦,上法院才真的是飞来横祸。
我自己就收过几次,家人问怎么了,听到“我是原告”都还很不放心。上次也看到有板主就因为被告,辞板主的,真的要小心总之板主辛苦了,记得先保护自己最重要啦。
作者:
Mysex (超强猛骑)
2017-03-05 22:45:00桶的好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7-03-05 23:10:00kblover这样你开心了没??
作者:
ReDmango (爱战暱称的哪个白痴)
2017-03-05 23:12:00找一个像你姊夫一样好的老公是要你嫁给姊夫吗?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7-03-05 23:13:00rextem有说他们是什么工作室吗?只是好心提醒原po希望原po有好照片就搞到这样,弄成这样子,真是烂透了!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18:00干我屁事 一开始要rex大不要打广告的人是我吗= =提醒版主赶快把这些恐龙版规改一改 这才是造服版友吧反正版主都说了不用写悔过书只要申诉就会解水桶版主人这么好 大家这么紧张干嘛 安啦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3:20:00对阿对阿,我看应该没有要搞谁啦,真的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20:00然后f大可能是觉得说找我这种婚录不算广告吧(笑我要澄清一下 一开始就提醒rex大已经违规的的人是版主不是我 我只是看不懂为什么版主都已经觉得是违规了也不处理版务 这是在干嘛而以。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3:22:00因为有灰色,本来想说警告一下,结果被你抓到惹~~只好处理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23:00没办法阿 版规写这么严 结果抓到了不执法 那是选择性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3:23:00是心证的部分有灰色,不是执法的部分有灰色,只是用板主ID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24:00如果版主装死说没人检举所以没处理还勉强说的过去自己先跳出来说版友违规 在不处理 还在原文推文说他没有选择性执法 标准都很一致 这才神奇吧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3:24:00如果觉得有灰色可以私信提醒当事人,推文推出来被抓到惹~~那就没办法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25:00当然版主这次的作法算是皆大欢喜 rex大申诉就会过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3:25:00哪有,我看吵了这么多推文,哪来的欢喜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26:00标准有一致 又能赶快改版规 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阿当然是皆大欢喜阿 不然要是有人无聊去检举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5 23:26:00原来如此,果然是用心良苦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27:00以后作职业的版友还敢推文分享吗? 如果检举了不处理闹到小组那边申诉更难看吧趁这次机会赶快把版规修一修才是正解。
作者:
jaylj14 (JAY)
2017-03-05 23:30:00就这样被终身桶,贵版真乱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34:00你不是说上诉会过 还是上诉就是要写悔过书这我就不理解了 请您自己跟rex大私信讨论了
作者:
jaylj14 (JAY)
2017-03-05 23:34:00少了一个认真讨论的成员,真是皆大欢喜,说难听一点,Rex搞不好还不屑写悔过书咧,把他留下来增进讨论才算是对本版有贡献,终身桶损失的反正又不是他,何必写悔过书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5 23:36:00没办法 谁叫版规这样写。
作者:
jaylj14 (JAY)
2017-03-05 23:37:00厂厂,反正我只有观战就好,你们继续自嗨
法就是死东西;动辄永桶,又不把规则理清楚,老爱用管理者解释和心证处理问题,就是会出现这样的麻烦。
挡人财路? 是不是有人忘了ptt本身就是学术网络下的存在啊… 然后违反版规打广告被水桶在靠腰,哈哈哈。 要商业广告自己去有营利的地方啊。
不过说真的,有些人贴厂商新品资讯也算是打广告了...这样处理起来会很刺激...
这就跟认真的公务员因小过失被判刑,A大钱的大多能逍遥法外一样的道理.修版规也是两面刃,罚轻了也怕广告变多.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7-03-06 00:46:00DSLR板不能透露自己是摄影工作者的版规根本荒谬,请去看Doctor-info板会禁止透露自己是医师?去Tech_Job会禁止透露自己是工程师?去Law板会禁止透露自己是律师?PTT是学术平台,所以就要杜绝商业行为? 同行竞争就算了,一堆人拿顶级配备免费工作,上网给个建议就被终生水桶,他也没说要找他!这是什么世道!Sad!
所以你说的那些其他职业的人...都有开口要大家去花钱找他们囉?
作者:
ferrinatice (Fervent Apprentice)
2017-03-06 01:33:00他有说要找他?还是说要找哪间工作室?有吗?而且原po没有器材,租金本来就贵,建议找像他一样的专业错在哪?又没说要找他就对了
这判的似乎太夸张了 我还来回看了好几遍 不懂哪来商业不管这位版友之前发言如何 单看这推文 就很轻松平常吧?
作者: s6525480 2017-03-06 02:25:00
有点北朝鲜用高射砲处决官员之感 好笑不是处决 是高射砲
他原文就是说不如找他的意思了...工作室什么的前面就讨论过了~有ID足矣判罚方式也不是至不至于的问题~是规定就是如此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03-06 08:03:00终身水桶会不会太严? 至少先 3 个月、1 年, 然后再终桶.也许DSLR板有自己的玩法...XDDDDDD
看完板规发现真的是各种终身水桶 还好我很少说话 XD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6 08:57:00恭喜大家经过这次事件总算发现本版版规有多荒谬
作者: Jmoe (Rin0moe) 2017-03-06 09:32:00
推累计制度禁止广告就是禁止,罚则可以考虑修改累进,但没必要一直以不挡人财路、其他版也能表面身分解套
作者:
buff (buff)
2017-03-06 11:39:00这用永桶就真的超过了,初犯就用桶?而且还不是很直接的广告推文,三个月差不多吧!我是要说:初犯不用给永桶吧!
作者:
lvlvlv2g (可悲生活的落魄人生)
2017-03-06 11:47:00现在打人情牌也没用,当有质疑出现只能照规范走
规定就规定啊,觉得太狠后面可以修。但不能理盲烂情不然规定谁要遵守,人多反对声浪多就翻案,这样怎么管?
规定就是这样,犯了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1这篇摆明就有向特定对象推销的情况,有什么争议吗...
作者:
visa829 (Visa)
2017-03-06 17:18:00版规怎么订就怎么判,但是这规定有问题该修正,两件事
作者: gdww (<益>) 2017-03-06 17:45:00
呃...!?永桶了!?个人觉得rex大经验分享的还蛮实际的...
rex大满活跃的,终生桶可惜,但执法不得不严呀,赶快写悔过书吧
版规就没有三个月然后一堆人说为什么不捅三个月XDDD
作者:
ds1441 (wildfire)
2017-03-06 18:49:00这个终身水桶,那些明著开课假po作品文的人气id是怎样?
规定就是规定,戒严时期的法规也是规定,依当时法规被判刑的人就是该死囉?反正改规定是之后的事?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6 18:59:00水桶禁言而已也不是删帐号,而且也不太会造成实质损失如果会造成人身重大损失,你看还敢让板主心证判决吗XD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6 19:23:00从这个水桶让大家知道以前的版主有多选择性执法 XD"广告文水桶好重喔 我不忍心 改版规找不到人 怎么办"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6 19:58:00都说是心证了,选择性执法是必然的吧,如果他觉得那不是广告,也没第三方发现或检举
说戒严的比喻不大好…这件事没发生前有谁在意这条版规?
就讲了因为这板规,要嘛判不是广告,要嘛依板规判。另外拿戒严比喻的,现在你可以申诉罢免板主,当年你可以“批评 蒋总统”吗?这种比喻已经超过不当类比了↑记得挪抬
作者:
Radiomir (Radiomir)
2017-03-06 21:21:00台湾法律一直都是心证阿...怎么判一定都有法官的理由啦~
给K大 在推文的当下我并不觉得是刻意去做广告之后有板友检举 当下再推文有制止也有想请原PO修推文之后就被检举了 我只能说 有些人双面人当的好不是吗?丞相您的风向带的好刚断线..可以顺势修正一些板规
作者:
breadf ( Lifting Turn )
2017-03-06 21:39:00我相信一定是用心良苦要修正板规啦XDD
作者:
gwofeng (宫山洋行)
2017-03-06 22:08:00尚书大人真机伶
恐龙板规哪个版都有好吗,之前在交易版不小心删到金额还不是直接被水桶半年,请问有没有保障比例原则阿?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6 23:09:00你版规就是写不可以广告 跟有没有刻意的关联是什么还有检举他的人不就是你= =你就是看到了违规不想处理还东牵拖西牵拖说你双重标准也没错阿 你居然还在公告说以前判例有判七天 所以你从以前就无视版规在处理版务了 这次是被讲被提醒才乖乖照版规 这不是双重标准 什么才是
作者: s6525480 2017-03-07 03:49:00
r大如果是路人 那句还算xx文吗 问一下又如果是路人kbl0ver推 不如找r大 那算吗
作者:
kblover (圣猫天使)
2017-03-07 09:38:00以现行版规如果是kb10ver推荐r大 那当然是kb10ver违规吧 不过实际上要看版主决定
才几年 因为版规 还是fb 人气大减 没fb以前这超夯的
作者: s6525480 2017-03-07 22:34:00
又不是在问尚书大人 哩系咧回几点
作者:
jaylj14 (JAY)
2017-03-07 22:51:00规则一大堆,各种不合理规定也不改,酸言酸语却是从来不会少,被FB社团抢人气也是刚好而已吧
我有去参考其他数位板的板规了 改板规确实需要这礼拜演讲完我会拨空出来拟定 不然19号我就去美国了
作者: s6525480 2017-03-08 23:48:00
板主认真推
作者:
han3rd (一身汗)
2017-03-10 12:36:00支持商业文推出本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