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大额现金提存 陆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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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行日前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7月起在河
北省进行试点,10月起在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
,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各地对公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人民币50万元,对私帐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
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导,近年来,大陆移动支付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仍大量存在,大额现
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管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
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
为此,人行日前发布通知表示,将进行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为期两年,7月先在河北
省进行,10月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对于为何要管理大额现金的问题,人行表示,由于现金具有不记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
额现金容易为贪污腐败、偷逃税等洗钱犯罪行为和地下经济活动提供便利,可能危及国家
经济金融秩序和安全。
人行调研发现,曾有单次取款超过人民币1亿元现金,在如今银行卡支付、银行转帐等方
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这种情况显得相当不合常理。
至于为何选择这三个省市进行试点,人行说明,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
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大陆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
况突出,个人帐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订大额取现要预约,大额存取也必须登记,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
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
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