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苏贞昌“魔鬼说” 陈水扁:不是法律人

楼主: baboosh (大王椰)   2019-10-27 20:56:02
https://udn.com/news/story/120791/4129013?list=thumb
评苏贞昌“魔鬼说” 陈水扁:不是法律人该说的话
2019-10-27 19:05联合报 记者丘采薇/台北即时报导
对于行政院长苏贞昌的“魔鬼说”,前总统陈水扁表示这不是法律人该说的话。 联合报
系...
对于行政院长苏贞昌的“魔鬼说”,前总统陈水扁表示这不是法律人该说的话。 联合报
系资料照片/记者郑维真摄影
港嫌陈同佳有意来台投案引发争议,行政院长苏贞昌对此批评前总统马英九与律师陈长文
是“魔鬼跟魔鬼中的魔鬼一一现形”,遭陈长文投书反击,陈长文强调刑事被告有受辩护
的权利,质疑苏忘记法律人的誓言。
对此前总统陈水扁今天透过媒体群组表示,陈长文与他的统独政治理念虽然不同,但对于
陈写给阁揆苏贞昌律师的信,阿扁颇表赞同。苏院长不应用“马英九的律师替凶手(陈同
佳)辩护”,导引出“魔鬼一一现形”。那是政治语言,不是同为法律人和美丽岛律师该
说的话。否则谢长廷挺身为杀人凶手陈进兴辩护又作何解释?
陈水扁说,他曾自许要做“台湾的丹诺”,陈长文律师引用美国著名人权律师丹诺的名言
:“一个人在未定罪前,都是无辜的”、“我恨罪行,但从不恨罪人”。其实“刑事诉讼
法”也是“无罪推定”的。没有错,律师的天职就是:“第一,要确保他的当事人,不会
在证据未确的情况下被定罪;第二,如果证据确凿,要确保他的当事人不会受到不合理的
惩罚。”
陈水扁也说,再则,苏院长身为阁揆也不宜就刑事个案,特别是尚未定谳的案件要求判死
,竟也发生在10月25日国会殿堂的答询。苏揆应该探讨的是,我国的刑事政策,究系古代
“杀人者死”的“报复刑”,还是“监狱行刑法”第一条揭橥促使改悔向上的“教育刑”
?而非随着选举脚步的逼近,充满过多政治算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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