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将共谍刑满出狱 还可领7.5万月退

楼主: nanlong (懒龙)   2017-11-21 12:42:19
台湾除了一堆内贼媚敌言行外,
连官方还有很多这类匪夷所思的国安思维,
变相鼓励以国家安全当本小利大的投机工具,
不严改严管 再强的堡垒迟早也会腐蚀倒塌。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1153695
许乃权 只判刑2年10月
〔记者吕伊萱/台北报导〕前马防部退役少将许乃权因涉中国解放军军官镇小江共谍案,
以违反“国家安全法”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已于今年九月出狱。退辅会主委李翔宙昨坦言
,依现行规范,许乃权仍能请领每月至少七万五千余元的退俸。民进党多位立委批,共谍
案牵涉国家安全,却还能请领退俸,“人民无法接受”,要求退辅会将此案列为修法重点

前马防部退役少将许乃权因涉中国解放军军官镇小江共谍案,被判刑两年十个月,已
于今年九月出狱。(资料照)
立委质疑 人民无法接受
民进党立委刘世芳在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质询时,以许乃权案为例,指许乃权未遭褫
夺公权,出狱后是否还能请领退俸?李翔宙答询坦言,许乃权的确可领取每月至少七万五
千五百元的退俸,但他也气愤地表示:“这样非常不公平。”
李翔宙也气愤 允提修法
刘世芳说,许乃权还在个人脸书上宣告回归,“好像光荣退伍的样子”,但实情是他涉及
共谍案,危害国家,政府却还要给他退俸,“人民无法接受”;她建议退辅会,应针对相
关规范修法,另也应针对加入共产党的退役军官,管制请领退休俸的资格。李翔宙认同立
委主张,并应允表示“绝对要修法”。
为吓阻共谍渗透,立院院会去年十一月三读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修正案”,
增订现役、退役军人若触犯“国家安全法”与“国家机密保护法”等罪行,视刑责轻重剥
夺其全数、部分退休俸。其中,判刑两年以上、未满三年者减三十%退俸。
据了解,退役少将平均月退俸约十万余元,若减少三成,则尚有七万余元。
外交及国防委员会正在讨论“国安法修正草案”,立委王定宇更提出“刑法”修正草案,
希望让共谍适用“外患罪”,才能全面反制。
立委促年改 纳叛国条款
王定宇认为,现在正值军人年改讨论阶段,他建议在年金改革中纳入“叛国条款”,若涉
及国安、间谍等罪行,即不得请领退俸。若能通过修法,依照信赖保护原则将不溯及既往
,但自新法通过那天开始,涉共谍案之退役官兵就不得持有退休给与。
刘世芳说,应祭出严刑峻法,提高共谍相关刑度,例如褫夺公权等,增强吓阻作用。邱志
伟也认为目前规范显然吓阻作用不足,应加重修法,判刑定谳者就不能请领军人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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