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香港“法治”沦整肃异己工具(何明修)

楼主: prudence (烦恼皆菩提)   2017-08-27 12:01:41
香港“法治”沦整肃异己工具(何明修)
后世将会记得,这个星期是香港民主运动最黑暗的一页。在主权移交20年之际、新特首上
任不到2个月的时间,特区政府上诉高等法院,成功地将两桩原本已经定罪的案件加重处
分。法治,已经沦为中国政府在香港整肃异己的政治工具。
这两件诉讼是涉及2014年的社会运动,一件是当年6月的反对新界东北开发案,另一件则
是在9月揭开雨伞运动序幕的占领公民广场事件。在15日,13位运动参与者分别被判处8至
13个月;在17日,黄之锋、罗冠聪、周永康3位青年领袖则是被处6至8个月的刑期。
从先前的局势来看,严惩异议人士的举动是完全意料中的发展。爆发于1年多前的旺角“
鱼蛋革命”已经有人被判刑3年。在上个月,有4位议员因为宣誓仪式被剥夺资格,连同去
年2位已被开除的议员,总共不过是70位席次的立法会已经近10分之1被法官凭空没收。在
未来,仍是有人民一票票圈选出来的议员面临资格保卫战,而雨伞运动与鱼蛋革命的领导
者非常可能面临更严苛的处分。
在20年前,当英国人离开,很多人认为其所遗留下来的法治观念有助于维系香港的自由。
过了20年,香港人仍旧一样守法,尊重法院。这样的离谱判决,在台湾早就高喊“司法迫
害”,但是香港人只会批评“政治打压可耻”,因为他们认为问题出在于坚持上诉的律政
司,而不是戴假发的法官。
在日常生活,香港人比台湾人更遵守交通规则,不会将红绿灯只当参考;连游行集会时,
示威者也不会踰越警方拉起的封锁线,因此,每年上万人参与的七一游行,都要等上好几
个小时,才能踏上警方所容许狭窄街道。也是因为算准了香港人不会践踏公共草坪,所以
在政治总部旁的广场,就是用草坪的设计来阻碍大规模的群众集结。
以法治国负面教材
法治(rule of law)是人类历史上所发明的伟大理念之一,每个人都得遵守同样的游戏规
则,而且这套客观准则也一样限制了当权者,禁止政府采取某些侵犯人民权利的举动。法
治之所以重要,因为其促成了社会正义,保障每个人应有的权利。然而,这个观念也往往
容易被简化为凡事守法,而不论其后果是否违反正义,亦或是侵犯人权。如此一来,法治
就被贬为“以法治国”(rule by law),只要统治者制订了一套规则,就可以无条件要求
人民顺从。
不幸的是,香港已经从法治的典范滑落至以法治国的负面教材,法律不再是伸张正义的防
线,而是打压异己的工具。
威权政府需要美化其统治的门面,异议份子被戴假发的裁决官判刑入牢,而不是被特务国
安绑架私刑,总是看起来更为体面合宜。在台湾,过去的“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
案件”都是有符合形式要件的起诉书与判决书,但是一样不能掩饰其制造冤错假案的后果
,也因此成为转型正义运动要追究的历史责任。
判决迎合当权偏好
香港的法治蒙尘与堕落,显示了单纯只靠司法独立,并不能达成保障正义与人权之目标。
如果缺乏健全的民主体制,法律的制订会是偏颇不义的,法院判决有可能迎合当权者的偏
好。中国共产党已经多次明示,特区司法人员要“爱国”,如此一来,21世纪香港出现了
10几位20岁出头的政治犯,这也就不足为奇了。
台湾大学社会学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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