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机会倡新移民平等轮公屋
研反歧视立法 7年居港规定或牴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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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平等机会委员会昨发表歧视条例检讨咨询文件,建议立法保障新移民和旅客
等在港不受歧视,规管范围除就业和零售服务等民间活动,更可能影响部分政府福利政策
,其中,公屋申请资格及福利金等居港7年规定或可能有牴触。平机会主席周一岳说,房
屋及福利政策都有既定原则,新移民与港人应一视同仁;若政策有合理目的及方法,原则
上不属歧视。
咨询公众3个月
近年中港矛盾愈趋激烈,有网民不满内地自由行旅客,曾发起“拖箧”游行至广东道,以
及出现“蝗虫”论的影片及改图等,今次立法将保障旅客不受歧视。不过,港大学者周永
新说,即使修改条例,不等于可改变市民心态,他认为条例具针对性,若放宽公共政策的
居港年期限制,会引起政治争议(见另稿)。
平机会的“歧视条例检讨公众咨询”为期3个月至今年10月7日,主要对《种族歧视条例》
、《性别歧视条例》、《家庭岗位歧视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4项条例提出修订建议
。
建议延伸保障居港期旅客身分
最受争议的《种族歧视条例》修订,由现时保障任何人不受种族、肤色、世系或人种而遭
歧视,伸延至保障再多4类情,包括任何人不论是否香港居民、居港年期、旅客及移民
等4种身分,不应受到较差待遇(见图)。咨询文件举例,若有公司拒绝为新移民提供服
务,即属歧视;相反,若有零售店只向内地旅客予以折扣优惠,亦构成对香港永久居民的
违法歧视。
现时《种族歧视条例》不包括政府职能,但建议会探讨条例对政府及公共机构的规管,包
括政府在制订及执行政策时不得歧视。假若上述两项修订通过,意味政府对申请公屋、生
果金及伤残津贴等福利金人士居港至少7年的现行规定,甚至“港人港地”及“买楼印花
税”等针对非港人的政策都有牴触。
平机会主席周一岳表示,政府对于房屋及福利政策都有既定原则,新移民与香港人都应“
一视同仁”,应以“正常程序,非特殊程序处理”,政府部门有措施助新移民融入社会,
不担心激化矛盾,认为“大家都是香港公民”。
平机会:政策目的合理不算歧视
平机会发言人接受查询时补充,明白部分政策有需要以香港居民或居港年期划界,若政策
目的及方法合理,原则上不算歧视,如何在条例处理此问题,可以有多种方法。
至于若有人以“蝗虫”或其他侮辱字词形容内地旅客,未来是否违法,周一岳说,任何中
伤或侮辱性语言都不应存在。平机会法律总监潘力恒解释,任何事件必须视乎个别情及
环境判断,又称法庭上裁决是否触犯法例,亦有较高门槛及程序,暂未能确切回应。
考虑合并4歧视条例
另外,平机会考虑将4条歧视条例合并为一,以简化及统一保障内容,亦令《种族歧视条
例》内的间接歧视定义可扩展至其他范畴。同时建议在歧视条例反映平机会的权力,包括
可介入诉讼以提供独立的专业意见,并倡议成立人权委员会,以专责机构促进及监察本港
的人权事务。
http://news.mingpao.com/20140709/gaa1h.htm
周永新:放宽居港规定惹争议
【明报专讯】平机会倡议立法保障新移民免受歧视,港大社工及社会行政学系讲座教授周
永新分析,不担心条例会影响其他公共政策,但称政府若因条例要放宽居港年期规定,例
如即将讨论的退休保障制度,会有人质疑内地人会涌入本港,领取相关的公共退休金,这
或会引发更大政治争议。
指修例未必改市民心态
周永新说,条例应小心界定何谓“歧视”,例如“有人不回应以普通话问路的旅客,是否
故意”等,他认为条例即使修订,不等于可改变市民心态,反而令部分人认为条例具针对
性,或激化矛盾。
平机会昨引述港大一项社会和谐调查,访问1000名内地来港不足10年新移民,四分之一受
访者称曾因移民身分受歧视,新移民在融入本地生活遇上不少困难。
来港约3年的新移民、单亲妈妈戴女士说,不少雇主知悉她是新移民后,担心她说不好广
东话拒绝聘用,她求职10多次才找到首份清洁工工作,希望平机会的建议可助新移民减少
职场不合理歧视。
新移民:有雇主指广东话不好
戴女士说,来港后一直希望自力更生,即使她懂得裁剪衣服及西装等技能,亦不介意由低
做起,但每次求职都被拒绝,主因是雇主得悉她是新移民后,担心她广东话说不好,至今
终找到清洁校园课室的工作。她说,工作初期,常面对同事闲言闲语,感到新移民难以融
入社会及求职。
社区组织协会干事施丽珊称,新移民受港人歧视的问题严重,认为政府应带头立法而非咨
询公众。
“香港本土”成员兼立法会议员范国威则认为,世上任何国家或城市在制订政策时,都有
优次缓急以保障本地居民,认为如“买家印花税”及“港人港地”等政策,不应属触犯歧
视条例。他说,担心平机会建议合并4条歧视条例,或令具体执法混淆,易令人误堕法网
。
http://news.mingpao.com/20140709/gaa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