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baseball版 板主korking52013不当处份

楼主: mousepad   2013-09-01 19:50:57
以k板主回复第一阶段申诉之#1HJJ5shT (Baseball_BM)文中所列举的言行,
以及申诉人于申诉中自承之言行失当状况,
申诉人受“恶意闹板/恶意引战”认定、并受“永久水桶”处分,
属于合理且适当之处分。
至于lizcat同受永久水桶处分部分,
从申诉人与k板主于Baseball_BM板沟通过程看来,
lizcat发言内容仅是声援nestea911399、其内容本身应无违规。
也就是说,
若非lizcat的ip与nestea911399的ip相同,
以致k板主认定两者互为分身id,
lizcat是不会受到水桶处分的。
所以这件事的争执点在于两者是否互为分身id。
请问k板主对nestea911399与lizcat互为分身帐号之认定,
除当时之ip相同外,
是否有其他更积极之证据可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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