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不服Sub_DigiTech MobileComm判决

楼主: a3225737 (Hong/轟哥/Hsiaoboyo)   2021-01-03 11:39:54
1.就 MobileComm 之公告文“参选人应有于本板发文之纪录”
因未规定时限,确实有解读空间,
就文字解读来说,使用者于参选当下有发文纪录即可(不必于公告之前)
但申诉人于12/17发表参选文时确实不符合“参选人应有于本板发文之纪录”之规定
故板主认定其未符合参选资格实为合理
“我帐号 silver0610 有发表文章”之证词
申诉人应使用有效力之手段证明两帐号为同一人
不然谁会知道 silver0610 是你的帐号?
且照常理来说,为何不直接使用有发文的帐号进行参选?
即使A帐号符合资格,用B帐号发,且A与B为同一人持有
除非板主ID过长,不然本群组不接受此参选方式
至于删除参选文重发是否适当?
群组认为板主参选人应具备一定之站上使用经验
公告既已叙明参选方式,使用者于当下违反参选条件
限制其参选资格并未有重大失当之处
2.组务申诉案件成功与否与板主适任与否无关,板主任免权受条文规定。
3.综观申诉人 #1Vuhaub0 (MobileComm) 之推文内容与
#1VuiX2kf (MobileComm) 之公告,群组认为处分并无不当
※ 引述《redskyfly (红红)》之铭言:
: 没选择项目不受理
: (检附之相关证据,请先行转录至组务板,再修改文章标题。)
: 3. 板主任免权
: 4. 板务紧急处理权
: 5. 看板监督权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1. 小组长开板权
: 2. 组规制定权
: 3. 板主任免权
: 4. 板务紧急处理权
: 5. 看板监督权
: 6. 小组长需回避之申诉案
: 7. 特殊事由之板务申诉案
: 8. 发生于组务板的检举、申诉案
: (此项请先与小组长沟通,
: 不是板务案件申诉到组务板称为发生于组务板的检举,必须是组务板"发生"的事情)
: 也就是说你的案件有提到任何一般看板的话不受理
: 申诉人:silver0610
: 被申诉人:Honorguard06
: 看板/群组:Sub_DigiTech MobileComm
: 申诉诉求:
: 取消3-B-4 水桶两个月
: 取消DigitalTech小组辖下各看板任职板主
: 恢复MobileComm参选资格
: 申诉内容:
: 已与小群长沟通七天未回
: 我与MobileComm RG5678
: 附一在公告推文沟通参选资格说明一半中
: 附二就被小组长暨板主给水桶两个月并发表
: 不得参选DigitalTech小组辖下各看板任职板主
: 附三与小组长沟通信件
: (一)参选条件:
: 依据小组规则,需上站500次以上、发文200以上。另由于本板为热门看板,参选人应有于
: 本板发文之纪录。另参选人于2020年不得有任何因个人因素于本站遭受解职处分之情形,
: 对于参选人之真实职业身分,不做限制及审查。
: 1.请由本人参选,不得代po文
: 2.具备发文资格(登入次数 200 次以上,退文篇数 1 篇以下,不在水桶状态)
: 板主参选条件只说有发文纪录
: 根据站方规定本人代表所使用帐号
: 我帐号silver0610有发表文章
: 也没有说必须在参选文之前
: 如果是在参选文之前我也可以先发表一篇文章
: 可以先删除参选文再发表文章再发表参选文也可
: 我与RG5678推文沟通一半
: 就被小组长暨板主Honorguard06
: 给水桶
: 板主们自行发表参选条件并没有说明清楚
: 并乱水桶我
: 请群组长帮忙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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