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人之理解
cito 应是想针对 anedo 于 Sub_DigiLife 之违规行为进行检举
而非于原申诉标的“HardwareSale 板 anedo 板主人身攻击挑衅”进行异议
此案应由小组长做出一级板务处理(也就是此时组务板为一般看板)
依照一般状况来说,应由 cito 写信向小组长提出检举
而非发一个新的申诉文(新的申诉文应发于上级看板,也就是本板)
故 #1VggfQKM (ComGame-Plan) 之信件应已完备
请小组长重新处理其检举
当然如本人前面之叙述
若无规定违规处分方式,不得给予禁言以上之处分
或可于看板新增违规处理方式,但不得溯及既往
依照现状来说会有两种结果
小组长认为有违规,发公告给予警告,并新增违规处理方式
小组长认为无违规,作出解释后驳回检举案
综合以上
本案发回小组做重新裁定
※ 引述《st900278 (喵咪喵喵叫)》之铭言:
: 关于该案子 我当初已经在下面一文作出判决
: #1Vdic8rI (Sub_DigiLife)
: cito版友在该案子申诉内容是认为anedo人身攻击 我已经驳回判决
: 如果cito对此判决有异议 因为往上申诉
: 或者如果对其他事情有异议 应该要额外发文 发一个新的申诉文
: 但并没有如此 因此在程序未完成的情况下
: 我认为不应该有额外需要处理的动作
: 这也符合所谓的不告不理的原则
: ※ 引述《a3225737 (轰)》之铭言:
: : 请 st900278 小组长回复处理结果或未处理之原因
: : 不过说实在的...时间轴我也看没有很懂
: : 不过先说明一点
: : 以本站之处罚手段执行处分必须有其明文规定
: : 即使使用者明显违反某一规定
: : 若未规定此一违规之处理作为,则不应给予禁言以上之处分
: : 警告或其同等之处分是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