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被k版主黑名单无法寄信
但小组长已表明你未检附之证据
该证据不受黑名单之影响
确实未完成证据补件
处理过程未见不妥之处
※ 引述《Kamiya (谷实)》之铭言:
: ※ 引述《Honorguard06 (时间宝贵)》之铭言:
: : 报告组长:
: : 检举人完全未依规定附上任何资料
: : 小组依规定要求说明
: : 亦未于时限内说明状况,本小组依规定,为何要受理?
: 第一
: (4)公开板面答辩时限和私信沟通时间均为 72 小时,超过时限未回应,
: 即视为答辩终了。超过时间后所提供之证据,小组长有权不采纳。
: 答辩过程中,双方均应以回文方式进行,推文之答辩将不被采纳作为依据。
: 这你自己板上的板规
: 我在时限内回应你 结果被你马上黑箱结案
: 还说我未于时限内说明?
: 第二
: (2)若多封信件往返仍无法取得共识,视为沟通完毕
: 惟不论信件数量多寡,除板主自愿放弃外,至少应有 72 小时之沟通时间。
: 若板主超过 72 小时未回应,或板主设定拒绝收信,视为沟通完毕。
: 可迳行申诉、检举,惟应于提出时检附证据。若为拒收信件,则应检附截图。
: 这也是你自己板上的板规
: 今天你下面的板主在玩漏洞 你不处理 反而假装没看到 叫申诉人提供证据
: 不好意思 我也有提供
: 你假装没看到而已
: 还说我未于时限内说明?
: 证据早就补齐了
: 没看到? 这里我也都整理好了 慢慢看
: > 5591 s 6/29 Kamiya □ [申诉] 不服科技小组组务判决
: 5592 1 6/29 Kamiya □ [证01] 不服科技小组组务判决
: 5593 6/29 Kamiya □ [证02] 不服科技小组组务判决
: 5594 6/29 Kamiya □ [证03] 不服科技小组组务判决
: 你摆明要包庇kblover 我前面的事情就不跟他计较了 反正都会被你黑箱掉
: 至于你渎职至少半年以上(不好意思 你偷偷拿掉的置底文 也早就被我备份放上来了)
: 你今天不好好干 还在在那边闪烁其词
: 我的论述非常清楚了 麻烦如果你有看不懂的地方 再好好看一次
: 有本事就好好干自己的工作 无能干不下去 就下台 没人请你待在这个位置上摆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