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诉] LOL版主

楼主: ganbaday (低调)   2013-08-17 18:58:03
前言:
查证这个还害我点进去,板主也不叫我先关喇叭... 还好我妈没被吵醒...
说明:
此案主要争点有二,第一是恐怖连结的判定,第二是"恶意"的认定
1.原连结是经典的跳出画面+惊声尖叫模式,网络上很多了~
我不知道该如何说明我的心证,但我点过之后,如果这个不算恐怖连结,
那我不知道什么才叫做恐怖连结... 我个人认为该连结对多数人都会如此认为~
退5百步来说,就算真的不恐怖,只有10%人会怕好了
例如新闻画面,车祸只要流血一定打马赛克,如果没打码,有10%的人是会怕的。
LOL板属于普遍级而非限制级看板,即使只有10%人会怕,依旧属于恐怖连结范围~~
2.何谓恶意。网络上有个基本礼貌是,只要会吓人、会剧情泄漏....等等,
让人看了之后会造成危害(被吓到、提前知道剧情而失去新鲜感)
都应该【事先警告、提醒】,甚至故意打断连结,以免他人误点而造成意外。
贴出这类连结,根本无法去猜测贴文者的居心,又不是审理刑案还去测谎、对质...
一般认知中,只要没有善尽告知义务、保护义务,就算是恶意。
3.而该板过去的判例也是采用同样标准,只要贴了就是永桶,没有标准不一的问题
因此,维持原判,此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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