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pringxx (天下布武)》之铭言:
: 罪到底是什么
: 这问题 这地上几亿基督徒 大概我是少数几个能回答你的
: 有心想了解的话 请好好看完
: (请用你的悟性去读)
敬佩敬佩,我会努力读XD
倘读不懂必是本人悟性不足之责任
: 第一个问题 你要先理解 罪是怎来的
: 罪的概念 依附律法 是律法的产物 而律法不是凭空产生
: 而是 从人类开始有智慧
: 能思考分辨善恶 理解是非与对错
: 那一刻起 律法就对知道对错的人类产生了效力
: (所以神说 你不可吃那智慧树上的果子 吃了那日必定死) 并不是马上中毒死
: 指的是 亚当吃了能分辨善恶 知道了自己行为对错 产生了羞耻 也就产生了道德
: 律法这刻起 就对人类生效了
: 罪就入了世界 而罪的工价就是死
以上皆同意,和我对圣经之理解一致
比较不懂的是,“罪的工价是死”这句话
“工价”是一个神学术语吗? 看起来和“代价”或“后果”类似?
若是如此,有罪就该死,会不会太过严苛
先不管废死议题,我还是比较相信有些轻罪不致该死
例如偷一个面包,和无差别杀人这两种行为
若说前者也要死,实在违反我的良心
: 第二个问题 律法千百条 罪又是指那些呢
: 简单说 罪 从 "恶" 而来 动机 属恶的 都算罪
基于恶的动机就算罪,这样的说法实在欠难同意
首先何谓恶意并不明确
其次就算出于恶意,但若行为未造成对他人之侵害,这样还有论罪之必要吗?
例如
A男爱慕某家7-11的店员B,明知B已婚
仍每周固定时间到该7-11买一杯咖啡,在与B结帐时感到心满意足
后来B离职,A仍于同时间去买咖啡,只是带着些许惆怅
请问,要说A的行为有罪,合理吗?
当然你可以说,不管怎么说,A都具有可非难性
那这样实在会过度扩张罪的范围,变成只要有轻微瑕疵都可论罪
出门忘了带钥匙也是罪
考试把A写成B也是罪
: 因为 人类的肉体软弱 有各种欲望需要满足 会肚子饿需要生存 有情欲 金钱欲望
: 物质欲望 权力欲望 暴力
: 这些肉体所引起的欲望 属恶 引人犯罪
: 我们内心往往有道德良知,告诉我们这些事不可以做,良知与欲望交战
: 但是往往却都是顺从肉体
: 很多又是不得已的情况之下 (如 家人生病 小孩肚子饿 而不得不去犯罪 偷 抢 卖淫
: 或是生气 或是不懂事 做了错误的事)
那如果
家人生病、小孩肚子饿,仍然坚守法律,这样还有罪吗?
生气、不懂事,但没有作错误的事,这样还有罪吗?
生活中其实有很多人,具备相当的自制力
不轻易的被私欲引诱犯罪
这样的人,何罪之有?
: 主耶稣基督 就是体贴那些 内心良善的人 基督代替他们受罚 除去他们的罪
: 使那些最终内心善良的人 能够得救 免去罪所带来的死 将来都要复活
: 先打到这
等等,内心良善的人,还需要被除去罪?
他们犯了什么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