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之铭言:
: ※ 引述《rock5421 (一匹狼 萝莉爱吃棒棒糖!)》之铭言:
: : 1.4-5-Ⅰ 发文、回文、推文对现实存在之人物或群体为人身攻击
: : 请解释不特定人物标示在板规何处
: : 2.并请解释如何判定为不特定人物
: 前两点于前文已有说明,不另行讨论
: : 3.该推文中的几只表示为推文中特定人物,但不加入主词的情况
: : 只能判断为无法判定特定人物为何,如需延伸是对推文中版友进行攻击,需要之资讯不足
: : 并"不特定人物"与"群体"并不能列为相等视之。
: : 而版主在判定中以"该推文无法判断为对何人攻击"故以该推文对所有推文攻击评断之
: : 此判决带有个人主观色彩并未依照板规明定之4-5-I判例
: 依据C_Chat看板判例
: "指明特定使用者"并非4-5之成立之必要条件
: 本案之判例与往例相符
: Reference:#1VpvQI_q (C_Chat)、#1VogKznF (C_Chat)
: : 综上所诉 此为本人之论点
: 以上说明,本人认为说明已经足够
: 若群组长未要求本人继续说明,本人不再另行回应
: 以上
小组长举例之项目都有明确"指明特定使用者"并非如该员所诉之未指明特定使用者
范例均可依循文章对话内容判断对何者何群体实行攻击
再者判例未有人举例抗议并不足以作为举证之项目
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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