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09] kid725不处理ONE_PIECE版主分身疑云案件

楼主: alahuagua (阿拉花瓜)   2019-01-31 11:41:53
※ [本文转录自 C_ArtBoard 看板 #1S0m314P ]
作者: alahuagua (阿拉花瓜) 看板: C_ArtBoard
标题: [申请] ONE_PIECE版版主不适任,申请罢免连署
时间: Sun Dec 2 05:44:30 2018
申请罢免者: alahuagua
被罢免者:cabokino,yggyygy,hay955940
罢免原因:无视站规及版规利益回避,已失正当公平性
(一) 程序上
1. 查阅卡漫梦工厂小组版改组后, 作品讨论小组,新制定小组组规
#1RsYM5eq (C_ArtBoard),未规范版主罢免程序,故依据C_WorkBoard
群组规规定,申请罢免联署。
2. 申请罢免之使用者资格,根据#1OPMtuEX (C_WorkBoard)第四点规定:
在本群组内进行看板的申请、板主的连署或罢免,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 上站次数超过200次以上
#2 发表文章数超过200篇以上
#3 注册时间超过半年
3.申请罢免之程序,根据#1OPMtuEX (C_WorkBoard)第四点第二项第九款规定:
#9 欲提罢免者,请附带资料证据,于组务板提出,再行提出罢免连署,违者不受理。
流程如下:
使用者认为板主不适任,须先至各小组组务板发表申请罢免文章
无小组组务板者则须至群组务板发表申请罢免文章

申请者须通知欲罢免之板主至组务板说明 如该板主逾期未至组务板答复

板主应于组务规定时间内至组务板答复 则记警告一只
情节严重者得以直接免职

板主答复完后,申请者再于连署板中发表罢免连署
连署的有效票数须达25票

如有效票数达25票,组务方能受理罢免申请
有效票数达25票并不代表罢免通过,请各位使用者注意

其后将罢免连署文章转录至组务板
如经组务判断该位板主不适任,得以拔除该名板主职位
以上皆须通知当事人到案关切,且不可使用分身帐号,亦不可先提罢免再申诉。
违者不受理;若不依组规行事。视情形论处。
4. 敝人申请罢免资格符合,且在ONE_PIECE发表 #1RzJ9p-u (ONE_PIECE)
及 #1R_AUK7b (ONE_PIECE)两篇板务文,
与板主进行事前沟通程序,仍未获合理答复,故申请罢免联署
(二) 实体上:不适任原因: 无视版主利益回避规定,拒绝送审帐号部。
1.违反ONE_PIECE公告#1RA6rMe8 (ONE_PIECE)及PTT站规 #1CLXxDNX (SYSOP),
无视利益回避规定,拒绝送审帐号部。
2.敝人在11/21发表板务文#1RzJ9p-u (ONE_PIECE),促请cabokino,yggyygy两位版主,
合议送hay955940=QQKKQKQK至帐号部查证分身
3.cabokino板主已于11/27给予以下回复,相关重点如下#1R_AQQ2s (ONE_PIECE)
回复(1)该公告中已判决为“检举无效”,故其hay955940的板主身份并非有违规就任
的问题。
答辩(1)该#1RuSXbIG (C_ArtBoard)小组判决,仅规定分身可以参选版主,并未容许版
主无视利益回避规定,合议判自己无罪。
回复(2)hay955940 已于 #1QyOm_oH (C_ArtBoard) 中进行说明,该 QQKKQKQK帐号并非其
持有,除非帐号部有认证其帐号为同一人持有,否则hay955940无须回避任何涉及
QQKKQKQK的相关检举案。
答辩(2)hay955940宣称QQKKQKQK帐号并非其持有,此说法说谎造假机率极高,在多
项具体客观证据下(多次相同IP位置,及木纹分析下),为何cabokino,yggyygy
两位可以无视forjet先前提出IP位置相同证据,仅凭hay955940单一说词
就听信,而拒绝送审帐号部查验?
如果只凭被申诉人单一说词而拒绝送审,为何cabokino在#1RaZe-r0
(C_ArtBoard)文章中,PrinceBamboo已否认与Hatake有所关联,
却不采信PrinceBamboo说词,仍依现有IP位置证据,送帐号部去查证。
回复(3)cabokino在#1R_AQQ2s (ONE_PIECE)提及以下言论
由于该检举不成立,在hay955940、QQKKQKQK皆无违反ONE_PIECE板板规前提
之下,并无进行申请多重帐号查询之要件。
答辩(3)正因hay955940、QQKKQKQK皆无违反ONE_PIECE板板规,自当不适用于3.
分身条款之规定,然而hay955940=QQKKQKQK这点却必须厘清,
因为若确定为同一人,敝人在#1RuHH5XM (C_ArtBoard)检举,hay955940
就已经违反板规及站规规定,未做利益回避。
而因hay955940、QQKKQKQK无违反ONE_PIECE板板规,但确有违反利益回避原
则嫌疑,才在#1RzJ9p-u (ONE_PIECE)板务文,才促请cabokino,yggyygy以
板规6,以专案处理送hay955940、QQKKQKQK至帐号部查证。然cabokino却狡辩
说两二人皆无违规,故无送帐号部查验的必要性。此论点牛头不对马嘴,
敝人提及送帐号部之重点是需厘清hay955940板主身分来进行利益回避,
与此二人是否在OP版有无规事实,两者所维护的利益有明显不同。
(三) 结论
虽然版主群在板务回复文中,自清自己不送hay955940、QQKKQKQK理由,虽该篇板务回
覆文,无法得知版主群内心是否真有包庇之意,但在有明确具体证据下,却无视板规
及站规规定所提及利益回避,无视于多数ONE_PIECE板友极欲厘清事实真相,
客观上该行为举止,已经有失公平正义难以服众,遂向小组组务提起罢免联署之申请案。
作者: tspfdc (37.5C)   2019-12-02 08:42:00
支持你,最近发板务文资格问题也可以加入不适任理由板主自己不符合资格就该改选版主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2 12:48:00
你们都用“专案处理”engfen的分身问题了,为何hay=QK就不用“专案处理”,双重标准?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2 22:30:00
这种板主还有不罢免的理由吗
作者: oramge (小雨一点点一滴滴)   2019-12-02 23:00:00
楼上是登入100多次,有效文章两篇,其中一篇直接发在海贼版然后被水桶退文的那个terry吗?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2 23:05:00
就是我本人 请问你把我的资料写在这篇罢免的文章里有何用意?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02 23:10:00
废到要一直换ID ,笑死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2 23:23:00
什么意思?讲清楚一点,谁废?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03 00:35:00
你知我知他知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3 18:58:00
在我的推文下面讲废 还说什么我知道? 我完全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请你解释清楚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3 19:52:00
原谅我笑了,哈哈哈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12-04 01:05:00
看来这个板推文都要先被检查过登入次数和文章动态了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04 09:18:00
没办法,就是有人爱玩分身的把戏,还当做大家都会被他骗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4 09:50:00
nicetree 把话说清楚 少在那里骂人以后打迷糊仗c大 没错 为什么我必须要被检查登入数和文章动态? 能不能解释一下?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4 09:55:00
我也想问为什么要cue我勒~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12-04 10:05:00
1006/3080 呼~ 还好我PASS~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12-04 11:20:00
是不是被骗我想大家的智商并不会被低估到哪里去倒是有人一直用分身议题模糊焦点。如果板主群的做法没有任何争议,那就算分身出来闹大家也会一条心护航到底,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就只有那几个在护板主可见现任板主群的做法不但有争议,还有护卫队出来坦呢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04 13:45:00
咦,这篇原文不就是在讲分身,为什么要跳出来自己承认?不知道是地图哥说的智商太低还是喜欢自己对号入座??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12-04 14:13:00
对啊,把焦点从板主移到推文实在挺厉害的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4 14:44:00
在我推文下面讲废 还对我说我知道? 现在还说对号入座?我就问你 你在讲什么意思 还在打迷糊仗 你最好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任 解释清楚 继续用这种暧昧不清的话 不排除跟你法院见!c大 你说分身 那到底和我有什么干系? 我看这nicetre根本没打算解释 不如你来告诉我这是什么情况?还是有谁可以解释一下?
作者: secundus (Silence)   2019-12-04 16:29:00
又一个喊要上法院的啊, 真眼熟
作者: canandmap (地图上的流浪者)   2019-12-04 16:30:00
11:22已说明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04 16:55:00
QK上法院会被叫做大帅哥呢!大帅哥来笑一个XD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4 16:59:00
都几岁的人了 还没办法管好自己的嘴 为自己说的话负责那就法院见
作者: nicetree (nicetree)   2019-12-04 17:12:00
这么搞笑啊XD!XDXDXD大帅哥快来笑一个XD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4 17:17:00
你慢慢笑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4 17:37:00
是谁在呼叫大帅哥的?!又一个喊要上法院的啊, 真眼熟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4 19:40:00
当初喊要先上法院的...我想是g8g89g8吧应该是有领先楼上几个月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4 22:01:00
Terry 好可怜,没人要直接告诉他是怎么回事。简单告诉你好了,有些人以为发板务文的低登入ID 都是某个人的分身。然后死命嘲讽。还能怎么办呢,这个组的组长也不会遏止这种事情。是说某人完全不控制自己失控的言行,难道是想要成为OP板的被告王吗....对了,没错,又一个喊要上法院的,我记得之前有一个现在被反告诬告了。提告前记得要三思,诚心建议。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4 22:58:00
置板凳!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4 23:00:00
呵hay板主早啊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4 23:04:00
没有戏看了啊?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4 23:06:00
等hay板主人格出来演戏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4 23:12:00
好啦,这次我就认真陪妳玩啦,反正法务部都出面说话了~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4 23:13:00
你切换一下,我再跟你玩:)
作者: mono5566 (曼娜)   2019-12-04 23:25:00
现在不是有板规了吗... 我是不太懂直接说法院干嘛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4 23:27:00
先不论Terry 了不了解这里的板规,不过根据我的经验也不会判罚,这小组长嘛...还是大家来游说Terry 检举一下,也许不用上法院XD?
作者: QQKKQKQK (QK拉)   2019-12-04 23:57:00
之前有人寄这个给我,保重。^Q^~http://i.imgur.com/YGfoWwt.jpg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5 00:15:00
看不懂你想表达什么耶,对了,什么样的人会滥诉到被当地地检署列黑名单...?你对这样的人了解吗?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5 00:28:00
我猜这次板主群也是会拖好拖满7天后才答辩。反正群组规也没写几天只是写“限期”,不然来拖个25天好了
作者: terry60801 (兀尔德)   2019-12-05 09:35:00
感谢zxc说明 终于搞懂是怎么回事了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5 13:17:00
反正只要说是板主群“合议”,延宕拖延多久都很合理了,很好用的理由。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5 17:07:00
这些人拿合议两字当免死金牌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争议判决用合议说他们客观(他板言论也可拿来海贼板桶,到底客观在哪里?),处理速度慢也用合议导致速度慢开脱。反正合议是他们最大的护身符,怎么可以质疑他们的神?判决客不客观是用判决的产生方式来判定的吗?应该是用判决本身来判断吧,不知道一直用合议(判决产生方式)来证明自己判决客观到底是哪里有误解。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5 17:38:00
这是板主群合议的,你不是板主,end。对的事实不会因多数决而变成错的。一直拿判决产生方式来说判决是合理的,除非是故意搪塞不然就是逻辑很差合议的内部意见也可能不同,也有可能是2>1,凭什么要大家接受那个两票是“合理”的。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5 18:53:00
判决的正确与否本身可以拿来检验,但每次遇到检验,就用合议来回避检验,这就是现在的现状吧,不愧是免死金牌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6 21:29:00
我觉得罢免的理由不会只有本文提到的这点,还有一堆标准模糊的判决,例如退文标准,一次性累犯计算....效率不彰....隔空水桶...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6 22:27:00
罢免案一个人提,证据不知道能不能多人补上?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7 20:54:00
我觉得超过7天无回应就可以直接去罢免了。毕竟组长有说过处理板务原则是7天,申诉程序也是有规定7天内去组务回应。7天是期限,等了七天就算是很有诚意了如果要硬掰“限期”可以任意天数,我也是醉了到时直接去BC吧我说错了,不是“限期”,而是“组务规定时间内”
作者: timshow (粉泥森林中的苟活)   2019-12-08 18:06:00
同意桶泥 程序快跑 不然任期都要到了才在罢免?
作者: zxc60044zxc (漂浮在海上的猪..)   2019-12-08 21:10:00
说的对,任期不到一个月,到现在都还没提出板主选举,谁知道在想什么呢....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8 22:07:00
我可能要帮板主说句公道话其实他们是3月底才上任的,如果以12月的任期来说,其实他们应该是3月底才任期结束。不过我也不懂他们之前是怎么想的我之前有说过这一点
作者: roy0988 (牛奶雪糕)   2019-12-08 22:46:00
回捅泥,他们版规好像写任期到今年12月,不过倒是还没举办版主选举
作者: tontontonni (只有眼泪是真的)   2019-12-08 22:48:00
是啊,所以我才说不懂他们当初为何做这个声明他们也很早预告有6.4板规...结果现在也没看到。我发板务文过后一个月6.4板规也没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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