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问题,以前类似情况比较明显,
甚至直接说自己在哈的我都有去派出所直接问警察。
然后警察那边的结论是:“网络上打嘴砲他们懒得管。”
所以这方面我个人保留给专业刑事人员判断和处理,
若有需要配合侦办即可。
※ 引述《googlexxxx (googlexxxx)》之铭言:
: http://i.imgur.com/kcDSGGN.jpg
: http://i.imgur.com/kVFrg62.jpg
: https://reurl.cc/9Rax0d
: 有鉴于散布大麻无害论多篇文及推文已触犯中华民国刑法,
: 请问版主是否需要主动介入处理。
: http://i.imgur.com/Y9jEPbJ.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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