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板上待的时间并不长,基本上都在PAD板,所以可能有疏漏,像是没看到曾经有人提案
相关板务修改等情事发生时,还请见谅。
第一:不应因提及政治人物/党派/国别/人种而水桶。
虽然自由并非无限上纲之物,但纯粹提及某某人,不应该是水桶的理由,虽然可以增加“偷
渡”的乐趣,但有时提及并非刻意歪题或引战等因素,只是恰巧可以呼应内容。
更遑论纯粹提及时,并无贬低或是使用蔑称等,没有攻击到其人格,若是依据事实所述,也
只是纯粹地阐述事实,在没有刻意为之的情况下,应保障该有的言论自由。
第二:PTT架设于台湾,应以更开放角度来对待每一条言论。
如上所述,言论自由虽非无限上纲之物,但若是过度箝制,与极权国家岂无二异?尤其板上
偶尔张贴ACGNV事物于中国遭受如何对待,尤以言论自由受限为主,但本板却画地自限(物理
)。
这一篇一篇的文章,岂不像是打在自己身上一般?
第三:虽然希望松绑,但仍需保障提及之人其人格不受羞辱。
如第一条所言,若是使用蔑称或是贬低之词汇时(如支那、塔绿班、贱畜、蓝蛆……等),又
或是借由ACGNV影射来毁谤非事实嫌疑时,仍应依版规处置,减少因偷渡而引发的海钓场出
现。
因为连续几次看见水桶的内容有些莫须有之嫌,因而提出此案,综上所述,应松绑4-11处分
判定,或可将处分挪移至以言语羞辱特定族群及任何人。
话语仅此,感谢各位费心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