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4-7尺度是否过度滥用?

楼主: KaiKaiGod (凯凯神)   2021-08-03 21:08:11
板主们好
我有一些板规问题想要请教
我刚刚看到一则判例
照判例
#1W-G5son (C_ChatBM)
违规内容说明
内容说确诊为严肃一事,不应该用戏谑口吻
并且板主三票通过4-7
认为确实有消费灾难之嫌
我看完这篇判例后,对于板主们在4-7的的尺度上有一些疑问
4-7 〔蓄意引战/乱板违规〕
Ⅰ 发文、回文、推文有以下情事者,为蓄意引战,处水桶一个月。
一 板主S争议文或者M违规文后,仍继续发表或回复相关文章。
二 经板主群多数决判定蓄意引起争议者。
三 文章内容有私人恩怨并产生针对之事实,经当事人检举者。
四 多次负面攻击ACG相关作品、声优、角色等支持粉丝者。
五 蓄意挑起不同ACG相关作品粉丝之间纷争者。
六。 意图扰乱看板秩序
关于文中是否适用4-7
我几点想要请教
第一点 是确诊为严肃议题这部分
就我所知
Vtuber按照holo公司解释是虚拟人物,也并没有说明是否为真人饰演
在理想主义下
我本人是倾向相信Vtuber是纯粹的二次元,是虚构出来的人物
背后的的中之人是高度的人工智能
我会这样想的原因,是因为我在ACGN板,是一个讨论二次元的讨论板
就我所知,我们目前对于这位vutber的设定与形象
她的个人资料不全都是官方建构出来的资料吗?
你总不可能真的相信 lofi这位vtuber是真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吧
我也了解检举违规说明所谓严肃议题是基于现实生活而设想
然而,我想请问如果设想一位虚拟人物生病了
对于活在现实的我们来说,这会是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吗?
虚拟人物又不会死,也不会大便
确诊也可以成为一种角色设定
如果纯粹以角色与演员的层面来看,将此事认为是在消费灾难,应该严肃对待是否过度入戏

比如经典的电影反派 小丑
也有许多知名演员饰演过这位角色
在电影里面,尽管演员把小丑演的再变态、再坏、再有病
我们也不会把小丑的人格与演员进行联想
因为小丑只是虚拟的角色
我认为既然hololive将它们旗下的艺人都定义为虚拟人物
那我也倾向将其视为hololive所创作出来的角色,不与现实进行连接
请问板主们在判决这点时,有考虑过人物设定这个可能性吗?
第二点是以这个判例作为延伸的尺度问题
我看了原文内容
不外乎就是感叹角色确诊
自称是她老公
意淫虚拟的女性角色
你要说违反4-7哪一点
哪一点有提到应用严肃态度而不应该以戏谑口吻?
比起第一点提到的定义问题,我更在意第二点的尺度问题
作为第一点的延伸,要是板主将严肃议题以戏谑口吻呈现的形式
定义为4-7违规
想必日后会影响未来的发文尺度,限缩言论自由
在这个判例中
板主们将二次元的虚拟人物确诊
认同违规内容说明,确实有消费灾难之嫌
以这个判例的尺度作为延伸的前提之下
难道相同的尺度套用在其他例子上不会有问题?
批评角色有病 =歧视精障4-7
批判角色个性=不尊重角色人格4-7
发文庆祝角色领便当=消费死者4-7
XXX是我老婆=戏谑口吻吃女性豆腐4-7
意淫性感女角色=不尊重女性 4-7
意淫萝莉图=恋童癖 4-7
难道未来一律作品中的角色发生重大事情都只能一律以严肃议题回文?
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些事情,我可能会保持着一个比较高的道德标准
但是说到底,我们在谈的是acg欸
C恰的创板宗旨不就是给一个轻松讨论ACG的空间吗?
为什么需要把虚构内容与现实作连结呢?
难道未来发篇文批判虚拟人物,也需要尊重该角色的人格权,不能任意评论其在作品中的行
为?
这么政治正确的吗?
更何况板规所规定的4-7,
对于发文态度有明显的规范吗?
我所关心的 莫过是板友们未来在C恰能否有一个自由轻松的言论环境
所以在对待所谓的 虚拟人物 虚拟作品的执法尺度上
我觉得板主需要与板友说明一下
4-7尺度问题,以免其他板友产生同样疑问
以及思考保持同样的4-7尺度之下是否会影响未来板友们的言论自由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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