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议] 有反人类罪组织不受4-5、4-7保护

楼主: h0103661 (路人喵)   2021-05-01 11:47:24
※ 引述《DarkHolbach (黑道公子让你变失业鲁蛇)》之铭言:
: 看到刚刚有人检举版友辱骂纳粹是垃圾,底下就有版友提到骂中共可能会吃桶。
: 垃圾、人渣这种词的定义很主观,但我想基本上在台湾这个民主社会,应该大家都可以
: 同意有反人类罪行(例如屠杀)的组织是邪恶、是不好的。
民主与自由的定义不同
民主社会跟邪恶的没有任何关系
墨西哥也是民选总统阿
还不是黑道治国
: 一个像纳粹这样邪恶的组织,还不能骂他们是垃圾,我觉得有违人性常理。应该要开放
: 能够辱骂有反人类罪行的组织,然后骂他们可以免于触犯4-5、4-7。
原po贴的罪名为《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所规定
该规约为2002年联合国所签订的规约
中华民国在2002年至今并非联合国成员
且没有透过其他身分进行签属
因此我国并不承认该罪名
: 当然前提是你要能列出这些组织反人类的地方啦,我是这样觉得。所以如果哪天有人列
: 举出中共的罪行,比如文革大跃进,然后说他们是垃圾,我觉得应该要能免责。
文革大跃进跟西洽讨论无关
而且是他国事务,跟我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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