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检举] 5-6-1

楼主: hollande (心爱骑士来喔)   2017-04-07 22:57:24
若依照此原则
#1Ovo7zpO (C_Chat)这篇岂不是也应该判违规吗 XDDD
推 npn1992: 希望这篇不要战起来 04/07 13:23
推 pan46: 个人认为引战04/07 13:24
→ a710267: 坐等来战的 04/07 13:49
推 hayato01: 战火开始慢慢地烧起来了04/07 14:14
→ majx0404: 原po不必吸收霉体给的讯息 一知半解就来战 建议多暸解劳04/07 17:26
→ majx0404: 保 公保 劳退 退抚基金不同的运作模式 爬一些公务员板年04/07 17:26
→ majx0404: 金改革相关文章 至少有初步暸解后 如果还想战再来战吧04/07 17:26
→ majx0404: 至少战力也比较强04/07 17:26
※ 引述《houseman1104 (长门房子人˙雷恩哈特)》之铭言:
: 我用简单的软件把原图线条去背
: 将大小调整一致后(无改变长宽比例)比对
: 发现两图之几何比例,线条数量以及线条粗细完全一致
: 即便是临摹也不可能做到如此完美之复制
: 同时使用重复图片判定软件,得到两张图片为同一张之结论
: 故判定本文中所指称之创作图为原图之复制品
: 唯一之不同顶多是分辨率及对比方面的差异,差异性过小
: 并非临摹或仿画可以合理复制的程度
: 而原文作者却声称此作品为"自我创作"
: 在经过指证后还是依然宣称是临摹
: 有恶意掩盖本图为复制品之事实
: 而该篇文章确实引起推文及回文针对原发文者之不满
: 并且有回文一篇已经于本板违反板规
: 公告详见 #1OvV7sxD (C_Chat)
: 依照现行板规5-6判定引战成立
: 符合以下条件
: *经板主判定蓄意发文或回文引起争议者。
: 以上是我的判定
作者: npn1992 (沉默是金)   2016-04-07 13:23:00
希望这篇不要战起来
作者: pan46 (pan)   2016-04-07 13:24:00
个人认为引战
作者: a710267 (Hsiang)   2016-04-07 13:49:00
坐等来战的
作者: hayato01 (kunsou)   2016-04-07 14:14:00
战火开始慢慢地烧起来了
作者: majx0404 (等生命中的一个人)   2016-04-07 17:26:00
原po不必吸收霉体给的讯息 一知半解就来战 建议多暸解劳保 公保 劳退 退抚基金不同的运作模式 爬一些公务员板年金改革相关文章 至少有初步暸解后 如果还想战再来战吧至少战力也比较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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