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BanG Dream!台北演唱会引发上百件申诉

楼主: assassin653 (私私蛇)   2026-04-22 20:58:26
第11天,还在GO
我是那个去申诉的158人之一
今天收到来函,让原本已经走到十号水门封条前的我,硬生生被拉回排队的树下
https://i.meee.com.tw/BEK8UHc.jpg
重点大致上应该是说这是第一次申诉程序,依规定会先移送至企业经营者之主管机关,然后
由该机关办理查核督导
白话文就是会通知业者,如果业者不鸟你就只能走第二阶段流程,大概是这样
※ 引述《robo3456 (冽影)》之铭言
: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29362
: 节录部分
: 1. 首先,针对外界关注的活动人数问题,台北市水利处河管科管理股在接受《远见》电
: 访时
: 表示,主办单位当初申请的人数为1万人,申请公司为本次挂名主办的“星乐全球股份有
: 限公司”。
: 至于民众提及VIP区部分视线受到树木影响,河管科则表示,若有树木遮蔽视线,管理站
: 可依主办单位需求派员适度修剪,然而,“可以请我们管理站派员适当修剪,但基本上是
: ‘没有人反映’。”
: 值得注意的是,《BanG Dream!》企划背后公司武士道于周一(4月13日)发布日文新闻稿
: ,提到两日活动合计吸引约2万6千人。对照主管机关所称单日申请人数为1万人,以两日
: 计算为2万人,仍低于官方公布数字,相关落差或许也印证出民众对于“超卖”的感受。
: 2. 关于消费者反映演出规划与实际情况不符,台北市法务局主任消保官林传健指出,消
: 保法明定企业经营者提供之商品或服务,应符合当时科技或专业水准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 ,并于契约成立后,依契约约定内容确实履行。
: 另外,“艺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亦明定企业经营者应确保合于宣称内容之
: 演出,且应担保广告就表演内容所为之说明或保证。”
: 他也表示,如果主办单位未就活动区域、动线及容留人数进行妥善规划,导致消费者权益
: 受损,民众可检附购票证明、现场照片或影片,向业者请求损害赔偿。
: 根据北市府统计,统计115年4月12日及4月13日(至截稿前、晚间6时),已受理与本次演
: 出相关的消费争议申诉案件共158件。
: 3. 根据活动公开资讯,本次演出主办单位列为星乐全球、宝岛制作委员会与HeartHibiki
: ,另有Bushiroad Music列名特别协力,OOPART与IDC为协力单位。
: 依主管机关掌握资料,实际向场地提出申请者为星乐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星乐曾主办吴宗
: 宪“2026臭男人演唱会”、VIVIZ世界巡演台北场与“POP ERA”等。
: 不过,该公司未设置官方网站,公开联络方式有限,Google地图上的电话亦无法确认是否
: 为实际对外窗口,拨打后亦无人接听。
: 至于列名共同主办的宝岛制作委员会,其背后公司为宝岛唱片股份有限公司,过去公司登
: 记资料中曾出现的联络电话,为监察人个人曾在网络论坛上公开使用的号码。
: 负责社群宣传的OOPART,则隶属于“我在意的不是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为宝岛唱片的
: 监察人,该公司也是本次《BanG Dream! Special LIVE》台北限定快闪店的主办者,曾代
: 理《MyGO!!!!!》剧场版等相关内容,其对外联络方式亦为代表人个人电话。
: 截自4月13日,记者多次致电可查得的电话后无人接听;向KKTIX客服询问时,对方亦表示
: 无法提供主办单位联络电话。截至目前,主办端仍未对外提出完整且具体的正式说明。
: 统整上述主办与协办活动单位,多未设立完整官方网站,对外联系主要仰赖社群平台与电
: 子邮件,让消费者处于相对难取得沟通的状况。
: 此外,票务平台仅扮演代售角色,亦无法提供主办单位联络方式,使得消费者即便遇上权
: 益受损情形,也无法找到具体负责对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表定两天各一万,结果两日合计动员26000,那这个超卖看来不是体感而已XDDD
作者: sheeddee870 (sheeddee870)   2026-04-22 20:59:00
行动力的化身推
作者: Yoimiya (烟花易逝人情长存)   2026-04-22 21:01:00
结果真正申诉的只有50人?
作者: protess (钓鱼宗师)   2026-04-22 21:02:00
有行动就先给推
楼主: assassin653 (私私蛇)   2026-04-22 21:03:00
应该是这50人是收到这份公文,超过50人会另外一份,依此类推
作者: g81915 (听枫潋雪)   2026-04-22 21:05:00
看起来是这次主管机关是文化局,法务局转给文化局处理…的样子?
作者: Willdododo (葱油鸡)   2026-04-22 21:05:00
祝好运
作者: Yoimiya (烟花易逝人情长存)   2026-04-22 21:06:00
原来如此 感谢说明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6-04-22 21:10:00
你申诉内容有叫他退钱吗
作者: gasgoose (黑子当兵中)   2026-04-22 21:11:00
这是同时发给申诉人与业者的公文。再来就看业者怎么回
作者: Scarlett888 (史嘉蕾)   2026-04-22 21:12:00
业者都赚烂跑路了 怎么可能回应
作者: opmikoto (MIKOTO)   2026-04-22 21:13:00
申诉只要业者不鸟你 最后只有提告一途
作者: hanainori (水神铃)   2026-04-22 21:13:00
不过业者还在吗…
作者: AmeNe43189 (雨落为名)   2026-04-22 21:19:00
祝好运,这种糟心事主谋还能逍遥真的很可悲
作者: Fino5566 (星星芝我心)   2026-04-22 21:26:00
加油= =维权之路不好走
作者: xx456654tw (xx456654tw)   2026-04-22 21:36:00
没意外应该就会直接到第二阶段了吧,不会理你的感觉
作者: Lupin97 (Lupin97)   2026-04-22 21:44:00
祝顺利
作者: axsd (迷惘)   2026-04-22 21:57:00
有行动给推 但感觉会不了了之
作者: nthank (不谢)   2026-04-23 00:57:00
推行动力
作者: viper9709 (阿达)   2026-04-23 0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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