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以前学过的病发讲一下。关于“把订金说"不是民法定金"是否能规避责任”?
如果可以规避的话还要法律干嘛(灿笑)。
首先厘清定义:
民98 解释意思表示,应探求当事人之真意,不得拘泥于所用之辞句。
民248 订约当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时,推定其契约成立。
也就是说,我们在看契约的文字,并不只是是否必定为法律用语;
而是看法律行为,例如假设A对B说,如果你要买那你要付出"诚意"阿,给个"诚意金"吧
如果毁约不买没收诚意金。
那么这个诚意金,它的法律效果=买方确保契约有效能买的担保。那诚意金就是定金。
接下来收完之后,出问题的情境,其实249就已经定义很清楚了: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03-16 16:10:00
法律怎么订其实没那么重要 跑流程的时间成本太高了实务上也极少人会去求偿就像店家也很难去求偿契丹人 打折卖亏一点 也比花大把时间成本去跑流程还省事
作者: tim111444 2026-03-16 16:12:00
要为了几百块定金上法院 那是真的要很努力了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03-16 16:16:00
但是契丹人越多=店家成本越高 最终还是会反映在售价上 真的赌烂就是了
作者: dbr623 (高机动钢球) 2026-03-16 16:29:00
所以零订金不保障就是双方风险折冲结果
作者: roger2623900 (whitecrow) 2026-03-16 16:30:00
售价不就看怨念开多少再便宜个30~50
作者:
x90050 (翔雁)
2026-03-16 16:39:00不押交期,即使可以赔两倍也没用吧
交期怎么定又是个问题了,也不是没有原厂就开始delay的...
作者:
fmp1234 (刁民H)
2026-03-16 17:01:00没办法有效执行 时间太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