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最根本的解决方法 就是吓阻外遇的发生
只要严罚奸夫淫妇 问题就能解决了
我想过 只要奸夫淫妇被抓到
就是双方先断一只手 男生左手 女生右手 不得装袋义肢遮掩
然后理光头 不得戴假发 双颊头顶后脑 都要烙印 奸夫淫妇
出门不得遮掩 被抓到就是重刑重罚
每个礼拜都要跟附近派出所报到 不得把头上的烙印处理掉
让他们一出门 就知道是奸夫淫妇 也给原生家庭压力
这样比起进猪笼什么的 更能吓阻外遇吧
不然说真的 外遇只有民法 根本没屁用
我是保守右派 我认真认为 就是该严刑峻法 处理这些人
这样应该能大量降低帮别人养小孩的机率
不过我猜大家会说人权啊 什么一堆狗屁左派观念来情勒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