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基本上支持将IP交给更有心力去经营的公司
虽然是个有点争议性的话题,
不过我还是想讨论一下。
智冠的武林群侠传
或著说 侠客风云传 的事件
我们直接引用巴哈姆特的新闻吧
https://gnn.gamer.com.tw/detail.php?sn=260754
先前智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侠客风云传》涉及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权、向河洛游
戏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近日更一审判决,认为智冠默认对《武林群侠
传》著作进行后续之重制或改作,河洛游戏无侵害该著作财产权之故意或过失存在;而上
诉人主张上诉人有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之语文、美术及音乐著作,均属无据。此案件
仍可上诉。
先前,智冠主张,智冠前员工徐昌隆曾在受雇期间完成发行《武林群侠传》,尔后徐
昌隆设立河洛游戏有限公司并发行了《侠客风云传》;因此智冠认为该著作是抄袭或改作
《武林群侠传》之著作,侵害了智冠的智慧财产权,因此提起诉讼。2019 年,智慧财产
法院判决《侠客风云传》因涉及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权,需赔偿 2400 万元,并且登
报道歉,之后在 2022 年遭最高院驳回《侠客风云传》侵害智冠著作权前审判决。
最新判决结果日前公开,今日河洛游戏有限公司释出新闻稿指出:“智慧财产及商业
法院更一审认定河洛公司取得默示授权,未侵害《武林群侠传》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