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iWin事件(ACG创作该不该适用儿少性法之议题)
在随着新修正的 儿少性法草案通过暂时结束了
但在我国附近 却有一个国家 对于该议题的发展 往彻底相反的情况
不但真.未成年人无法受到真正的保护 反而使许多ACG爱好者与创作者被冠上莫须有罪名
那个国家就是 大韩民国
——曾爆发闻名世界的 真.未成年人遭受性虐待案件 N号房事件 的国家
大家都有听闻过 韩国除了对色情言论的管制 跟中国有得比除外
还有连画个制服瑟图都不行之类的传闻
一、韩国的儿少性法条文讲述:
先让我们看看韩国版的儿少性法——《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法》的部分条文内容
第2条第1项:“本法所称儿童及青少年,指未满十九岁之人。”
这比我国规定的18岁还高出一岁
第2条第5项:“本法用语定义如下:……5."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系指现儿童或青少
年,或可明确识别为儿童或青少年者或表现物,并进行第4项各款任一行为(附注:跟我
国刑法性影像的定义差不多),或其他性行为之内容。且这些内容以电影、影片、游戏物
或通过电脑及其他通讯媒介传递的图像、影像等形式呈现。”
“可明确识别为儿童或青少年者”这段文字
赋予该法律可惩罚 虚拟未成年角色与性相关而客观上会引起性欲之视觉表现物品
又或者是成年人假扮成未成年人的样子 并且与性相关而客观上会引起性欲之视觉表现物
品
至于连非拟真图画也算在处罚范围的部分 后面的实务见解会写道
其惩罚也非常严厉 而且完全没有区分真实或虚拟物品 罚则全部一致
第11条:
①制作、进口或出口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者,处无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
②以营利为目的贩卖、出租、流通、提供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或者为此目的拥有、
运输、广告、介绍,或者公然展览或放映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③流通、提供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或者为此目的广告、介绍,或者公然展览或放映
者,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④知悉将制作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的事实,而向其制作者介绍儿童及青少年者,处3
年以上有期徒刑。
⑤购买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或者知悉其为儿童及青少年性剥削物品而持有、观看者
,处1年以上有期徒刑。
⑥未遂犯罚之。
⑦重惯犯加重处罚至对该罪刑的2分之1。
在韩国 你只要画张ACG图含有“学生制服+与性相关而客观上会引起性欲”的描述
即使该角色有如同莉央的大欧派 依旧会被当作“可明确识别为儿童或青少年”
就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你怕不怕呀??
第33条:“国家对于国民在大韩民国领域外犯下针对儿童及青少年的性犯罪,根据《刑法
》第3条应予以刑事处罚时,应努力迅速从外国获取犯罪资讯并予以处罚。”
这条跟我国儿少性法第52-1条规定差不多
所以韩国公民即使是 在日本画张学生制服角色的瑟图 照样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又或者是韩国公民 在日本拍摄一名成年人穿着学生制服的AV 也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超.级.严.厉 就连英国跟澳洲的刑期都没有那么严厉
这大概是全世界针对虚拟未成年性欲相关表现物品之取缔 最为严厉的非专制政体国家了
二、韩国的儿少性法立法历史:
先从2011年之前法条还没写上"可识别儿少"说起
在2010年开始有国会议员提案纳入虚拟表现物
以新世界党籍的国会议员
——尹硕镕为首谋者提的草案(提案编号:1809147) BTW 他是基督徒
最后该草案成功通过 并在2012年开始实施 韩国ACG众的大灾难就此来临
接着警方开始取缔有违法描述的ACG作品 并且有人被判刑
虽然这期间有崔敏姬等国会议员提案 将虚拟表现物限制在拟真范畴 但失败了
https://imgpoi.com/i/LIG6DG.jpg 日本参议员山田太郎拜访并游说韩国国会议员
最后有法官认为该法条违宪 把案件送到宪法法庭释宪
但是很遗憾的
2015年6月25日 韩国宪法法庭判决以 合宪5:4违宪 ACG方大惨败
认为合宪的大法官 理由基本上跟张秀鸳牠们毫无科学根据的污蔑指控差不多
就是 观看有未成年角色描述的瑟瑟动漫 很有可能会去性侵真实未成年人 所以可以取缔
而认为违宪的大法官 意见则是相反过来 认为现有的科学研究无法证实
观看有未成年角色描述的瑟瑟动漫 与会去实行犯罪有无关联性 对言论自由牵制过大
同样的议题 韩国的释宪结果竟然跟美国的释宪结果相反过来
这就是为什么前几个月 沈伯洋委员有在FB留言区提到 不要把这件事贸然送到宪法法庭
https://imgpoi.com/i/L9RA7B.png
丢去释宪只会大幅增加不确定性 如果出现跟韩国一样的惨案 那就死定了
由于韩国大法官的道德恐慌多数意见定案 后续也没有其他议员提案修掉了
时间来到2019年5月30日 韩国最高法院针对 散布含有校园主题日本H动画的判决
弄出个《表现物出现儿童及青少年利用之猥亵物品判断标准》
该标准有提及:“所谓的“能够被识别是儿童及青少年的表现物”是指从一般社会大众的
视角客观地认知,明显可以被认为是青少年的表现物。在个别案件中,应综合考虑表现物
所描绘的人物的外貌和身体发育、声音或语气、服装、情境设定、影像物的背景或情节等
多种因素,谨慎地作出判断。”
这段文字是不是有从 我国某个大官口中说出一模一样的话呀?
没错 在今年3月21日举办的张秀鸳独裁秀
“研商二次元创作适用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疑义会议”中
张秀鸳所作出的独裁决议:“违反本条例之认定原则应为涉儿童、少年之性交或猥亵行为
的案件,按一般社会通念可判断为儿童、少年外;所谓猥亵,则依刑法第 235 条之认定
标准,同时依故事情节、脉络、创作目的或制品用途等综合判断。至相关个案认定实务,
则纳入 iWIN 召开多方利害关系人会议确认。”
张秀鸳竟然把大韩民国的法院判决 直接搬到中华民国使用了
张秀鸳是不是 大韩民国和中华民国 傻傻分不清楚? 难怪与会的蔡易余委员事后很生气
接下来就是到2020年 N号房事件爆发后 导致韩国儿少性法刑度大幅加严后
法条修改暂时先到这里告一段落
三、对韩国儿少性法的批判:
但韩国这样搞有成功遏止性犯罪吗? 想也知道不可能
这里提供地球图辑队的文章
《N号房之后,韩国非法偷拍、儿少性剥削不减反增》供参考
新闻连结:https://dq.yam.com/post/16040
韩国人自己也有画张讽刺图
https://imgpoi.com/i/LIXR9G.jpg
图画描述著 真.未成年人得不到实际保护
但警察可以很轻松地窝在暖气房 坐在电脑前取缔ACG作品 然后刷KPI 很可笑吧
四、感想:
大家真的要好好珍惜台湾的社会环境比韩国开放非常多
iWin事件从年初爆发到法条修正排除ACG创作 仅花了半年就成功解决
我们能够在立法院就成功解决事情真的很幸运
纵使释字617无论是ACG众或是法律界都有许多批判
但至少比韩国完全不能散布猥亵物品好太多了
至于某些人说什么“左手打右手的议题 最后还是要硬酸别人 吹烂始作俑者”
如果有好好研究韩国发生的惨事 就知道有民代支持我方 真的是很不容易 要珍惜啦
但大家也要记得仇敌是谁 像是
张秀鸳(保护司司长)、李丽芬(前卫福部次长) 、陈逸玲(展翅邪会秘书长)、
高玉泉(展翅邪会御用教授)、刘昱均(iWIN执行秘书)......等人
请记住他们的脸 憎恨他们十辈子
大家也别忘了 台大法律系刑法教授谢煜伟说过的话 随时要保持警戒心 这是场持久战
也为韩国的绘师感到婉惜 韩国的绘师那么优秀 但他们却不能画蔚蓝档案的瑟图
都是韩国那群道德恐慌无能官员及法官害的 西巴罗马
最后说句结论:那是韩国,我们不要学。
以上
其他参考资料来源:
1.韩国namu.wiki条目"Acheongbeop"
2.日本参议员山田太郎的文章 https://taroyamada.jp/cat-movie/post-1309/
3.韩国法律系统网站 https://www.law.go.kr/
4.韩国法院网站 https://tinyurl.com/3kxvf6st
5.日本的新闻 https://news.nifty.com/article/world/korea/12211-1640809/
6.我国的儿少性法
7.我国立法院法制局文章《各国持有儿少性影像处罚规定之比较研析》
8.韩文部分采用ChatGPT翻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