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unknown (ya)
2024-05-02 00:29:52目前开文件阅读后
看起来国民党党团的版本是最理想的
修改的幅度最大
几乎每条都加上一定要真人
所以是目前最照顾ACG的版本了
他那个量刑有问题三读如果是过他们版本一定会有宪法战争
国民党的版本违反量刑比例原则(宪23)就算成功三读也会被宪法法庭推翻吧
触法定义写最明确不会有空间给以后保守派行政部门乱解释的确实是kmt版
作者:
soda54020 (soda54020)
2024-05-02 00:38:00不给模糊空间才是大家要的
国民党版本的问题是那个电磁纪录一词会不会砍到3D跟拟真派电绘
量刑乱给其实可以算某种程度上的打假球了明知道撞宪法就无效,还故意设那么重
量刑后续协商多半会再调整 现阶段不算主要问题至少到二读才算定案 现阶段就是看各党团立场如何而已
作者:
yomo2 (跑吧!!!)
2024-05-02 01:03:00如果kmt没改提一个牴触宪法的版本 那不就是等被推翻后又要重头再来?没用啊
DPP的是标准解,国民党得先改量刑才能成最佳解,TMD..(笑
作者: SunnyBrian (人気薄二冠马) 2024-05-02 01:09:00
从文字看,以“真人”创作的认定要怎么做?恩司长可是连眼睛大于50%算幼态都搬出来了,在“立法理由”中明述排除二次元虚拟是比较可行的办法(以现在来说)
同意楼上。排除理由直接写给你看 比较好。免得到时候又是阅读测验
作者:
labbat (labbat)
2024-05-02 03:09:00宪法比例性原则(笑),宪法依法行政原则(大笑
牴触宪法不是当然无效 以前大法官也有限期部分修正的作法牴触宪法 有废止 无效 一段时间后废止 限期修正 部分废止 部分无效等等比较近的有肇逃 也是量刑上轻重未分 也不是直接废止因为废止没有意义 法官只是要你分轻重 你废了 一样要立法修改量刑而已 法官干脆直接限期你修改像肇逃这个就是部分2年后失效顺便在理由书里 给立委建议
作者:
eypon (eypon)
2024-05-02 09:26:00基本上只要有帮忙的委员都是感谢啦,不管蓝绿白 因为他们我才能继续瑟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