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黄捷 整理iWin协调会4大重点结论

楼主: StarTouching (抚星)   2024-04-12 11:59:37
※ 引述《s11108240 (楠梓洁西卡)》之铭言:
: 1.儿少性影像、以真人所绘制之色情图画、AI生成之拟真色情图画依儿少性剥削条例规定处理。
: 2.动漫(含二次元创作)如内容含暴力、性虐待或人兽性交等而无艺术性、医学性或教育性价值,依刑法第235条处理。
: 3.儿少不宜观看者,依儿童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46条,请平台业者补正相关防护措施(如警示性防护、阻拦性防护、严格年龄限制)。
: 4.ACG相关代表协会应正式函文卫福部,对今日形成共识部分为法令解释。卫福部请尽速函释与发文者,并副知今日与会委员办公室及法务部。
黄捷解释的比蔡易余清楚
第四点黄捷下了指导棋
比起蔡易余只提到前三点更让人有安心感。
这部份正是接下来的重点
1. 黄捷要ACG相关代表协会自己函文
台湾目前有哪些ACG相关团体? 他们都已经着手函文了吗?
2. “今日形成共识部分”是要交由ACG相关团体来写吗?
3. 卫服部函释如果照着上面三点写 有足够法律效力吗? 还有没有漏洞可钻?
4. 如果卫服部函释一直拖怎么办?
我觉得这个过程一定要有专家参与才行
作者: jerry00116 (飞羽觞而醉月)   2024-04-12 12:01:00
你讲的蔡有讲,基本上他们讲的都是一样的东西,没有谁比较完整清楚http://i.imgur.com/bUs68sS.jpg
楼主: StarTouching (抚星)   2024-04-12 12:04:00
蔡易余没有提到“函释”这个专有名词这部份确实是黄捷解释的比较清楚而“函释”应该就是下一步重点如果“函释”有法律效率 那我们更该早点动工想请问“函释”到底是什么? 法律效力高吗?
作者: Pietro (☞金肃πετροσ)   2024-04-12 12:08:00
应该是昨日与会的团体
作者: ElfFail (秘密)   2024-04-12 12:10:00
结果是差不多的,黄讲的比较清楚这样
作者: qpip (奇威)   2024-04-12 12:14:00
函释可视同行政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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