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蔡易余今天在FB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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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句和今天与论完全逆风的看法,如果卫福部打算启动儿少性剥削条例修法加重第39条
的“无正当理由持有儿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责,那应该优先
:
一、迅速确认儿少法中儿童及少年条文中的“人”是属于真人,不包括无人格存在的虚拟
人物!
二、卫福部请加强对于真实儿童的保护措施,避免其在任何外力之下被拍摄或描绘其性影
象。不要把绩效成绩寄望在无实际受害人但方便受理检举之虚拟色情影像。
另外,有部分艺人在这事件上声援希望大家避免对黄子佼猎巫!很矛盾的是,当画师因虚
拟儿少色情被指摘犯罪时,社会对于画师接下来的更生问题(我实在不知道要用什么词汇
来替换)远低于黄子佼,价值实在错乱,这种脱序的价值观,卫福部不要再助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