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不在现场也不知道实际图像是哪本,我大概也没买过,单纯就看到文字转述讨论。
安室透应该是29岁(应该是这位安室没错吧?),柯南设定上是18岁。
以现代标准都已经成年。
弥豆子年龄设定虽然是十四岁,
但鬼灭设定时代约为明治到大正左右,
日本元服(以前的成年式)在过去范围比较大,
一般约12-16岁,没记错的话过去甚至有些皇亲国戚是11岁,历史上也有41岁元服的案例
。
考量大正时代的平均寿命约40岁,男性平均结婚年龄约是24,女性更小(请自行钟形分布
)。
就牙齿没有涂黑(虽然大正时代半元服可能已经很少)跟没变成鬼的弥豆子穿着的衣物服饰
跟发型来说,弥豆子很可能已经完成元服仪式。
换句话说以当时代标准很可能已经算成年人可以为自己负责了,
至于变成鬼算不算变成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也许可以再讨论一下。(跟作品
认真好像输了)
至于我国法律对于设定在过去时代外国虚拟人物是否成年的判断能力嘛…有这种权限吗?
顺带一提1889年大日本帝国宪法,必须有缴交直接国税15円还要25岁以上才有投票权。不
过跟何时结婚也没什么关系。
弥豆子穿的衣服上是祈求小孩平安长大的麻の叶(对就是那个偶尔出现在佛像上源自长的
又快又大的大麻的叶子图样)。
总之大正时代也没有鬼,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需要这么认真讨论这件事。
话说在公听会公开展示别人的作品需不需要作者同意呢?
还是是要套用著作权合理使用原则?
如果是合理使用代表该作品在公务、教育、公益…等等具有公益性,所以应该要合法??
?
再根据著作权法第65条规定判定合理使用的基准2跟4。
作品之性质属事实性或虚构性?有无发表?
利用之结果是否会损害作品之市场及价值?
为什么著作权法就可以区分作品的事实或虚构但某些法律不行呢?
在公听会未经同意使用别人的作品贬低其市场跟价值是不是合理的行为呢?
是不是以后都把敏感议题创作展办成成人司法学术研讨会就没事了呢?
我好想问这些问题呀!我好好奇!有没有法律学者可以指点一下。
话说回来我刚好在提点子平台提案"以素材取得之合理性为中心减少创作相关法律上使用
评价性之不确定法律概念,并确保落实文化基本法"名字比马克吐温的小说原标题还长的
提案。
又怕提案是一回事,真的有机会最后影响法条出来又长的不一样。
欢迎顺便看看,不管支持与否都欢迎发表意见…
讲这样怪怪的,我哪来权限阻止别人发表意见呢…
关于日本历史风俗的问题有错务必帮忙指正。
不常发文,我读了两次版规应该没有触犯什么,如果有赶快跟我说,不想被水桶(哭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