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IWIN] 展翅协会会长支持管制二次元

楼主: sam1234580 (人不脑包枉少年)   2024-02-24 00:50:14
→ s1001234: 里面我觉得最危险的是那个刑责...最重七年,表示被判刑
→ s1001234: 的话一定要被关,就算被减刑到6个月以下也不能易科罚金
→ s1001234: 。这根本是要让监狱爆炸的白痴刑责。不,应该说整件事
→ s1001234: 都非常白痴,完全视宪法为无物。
看到这推文去找了一下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418
1、须宣告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要件是宣告刑,和法定刑如何无关。例如诈欺罪法律规定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个案中,被告被处一年六月有期徒刑,这一年六月就是宣告刑。
缓刑的条件之一应该是"宣告"刑2年以下
因此原则上是可以缓刑的
但 假如未来真的正是写入法条内成立的话
是不是可以招集几百个人一起去"自首"
第一次宣告缓刑后 过一周再去自首一次
理论上应该就是不得不关了对吧?
作者: qq204 (好想放假...)   2024-02-24 01:10:00
喔耶 可以吃一辈子的牢饭
作者: lslayer   2024-02-24 01:11:00
对 相反的对真人未成年但16岁以上 反而还可能没那么严重
作者: yeeouo (林翔)   2024-02-24 01:14:00
反正刑法第59条是一直被滥用的状态 与幼童性交罪3年以上判不到3年的一堆 3-10年的罪都这样了 7年以下就更不用说了 那些人真的要保护 未成年的话应该去推动加重真实案件的刑责 而不是去管虚拟儿少这种毫不相干的东西 只能说努力错方向了
作者: killme323   2024-02-24 01:15:00
他们主张放色图比干真人幼女还严重的意思?
作者: lslayer   2024-02-24 01:29:00
自首这招别闹了 先不论可不可被关进去 社死问题会超大的
作者: v9896678 (乂空空空乂)   2024-02-24 01:35:00
这招玩下去问题不是社死,而是是个人都知道在玩法律漏洞
作者: Richun (解放左手的OO之力)   2024-02-24 02:33:00
以前那些想吃免钱饭的还要搞抢劫之类的大费周章,真的搞这样的话,我看一次新闻出来后会一票只想再进修的去“自首”
作者: hitsukiaoi (绯月)   2024-02-24 09:15:00
法律漏洞本来就是拿来玩的啊 不然要年收快千万立委干嘛 补洞啊 不补就是拿来被玩
作者: js850604 (jack0604)   2024-02-24 09:20:00
有洞不是问题,有洞不补才是
作者: SRNOB (SRNOB)   2024-02-24 09:26:00
自首干嘛 7年 去中出幼女4年再缓刑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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