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1001234: 里面我觉得最危险的是那个刑责...最重七年,表示被判刑
→ s1001234: 的话一定要被关,就算被减刑到6个月以下也不能易科罚金
→ s1001234: 。这根本是要让监狱爆炸的白痴刑责。不,应该说整件事
→ s1001234: 都非常白痴,完全视宪法为无物。
看到这推文去找了一下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3418
1、须宣告刑为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
要件是宣告刑,和法定刑如何无关。例如诈欺罪法律规定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具体个案中,被告被处一年六月有期徒刑,这一年六月就是宣告刑。
缓刑的条件之一应该是"宣告"刑2年以下
因此原则上是可以缓刑的
但 假如未来真的正是写入法条内成立的话
是不是可以招集几百个人一起去"自首"
第一次宣告缓刑后 过一周再去自首一次
理论上应该就是不得不关了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