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办法引起共鸣啦。
好的论点必须简洁、易懂、并跟大众深度认同的价值连系在一起。最好不要论理,直接举
例。
我反对的不是打色情,是反对法条“把虚拟人物当成人”
我们打击暴力,不会用刑法杀人罪去办打电动的人,因为电动里杀人不是真的杀人,玩家
不是杀人犯
我们打击窃盗,也不会用刑法窃盗罪起诉福尔摩斯的作者,因为小说里偷东西不是真的窃
盗,作者没有真的偷东西
同理,即使要打击色情,也不代表法律要把虚拟人物当成真实人物享受一样的保护。因为
那些绘师就真的不是皮条客。
把虚拟人物在法律上等同于人,然后说虚拟人物色情也是适用保护真人的法条,本质不是
打击色情问题,而是基本逻辑问题。
若有人说虚拟色情可能鼓励实质色情云云,那我问:也有人说虚拟暴力促进真实暴力,所
以电动里开枪也适用刑法杀人罪了?
错误立法对正当创作也有打击。很多的好作品,按官员的标准恐也难逃色情,哆啦A梦有
大雄偷看静香洗澡,宫崎骏作品描述未成年少女在风俗场所坐台陪酒,你支持藤子不二雄
和宫崎骏被抓去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