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刚看别人分享的
民国110年的事 三年前
https://i.imgur.com/vQSodOV.jpg
扣案之“青春 on air”漫画书壹本,没收。
一、声请意旨略以:被告甲○○基于贩卖少年为猥亵行为之图书之犯意,于民国106年6月
28日经警查获前某不详之时,在其位于台南市○○区○○路00号之10住处,以电脑设备连
接互联网至露天拍卖网站上,出售内容为16岁少女为猥亵行为之“青春 on air”猥亵
漫画书1本,嗣经彰化县政府警察局和美分局员警执行网络巡逻勤务查扣在案,依儿童及
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8条规定宣告没收等语。
扣案之“青春 on air”漫画书1本,属少年为猥亵行为之图画,有该书内页照片10张附卷
可参,声请人就上开之物声请本院单独宣告没收,尚无不合,应予准许。
刚查一下应该是这本 有人看过吗?
东立出的
https://www.tongli.com.tw/BooksDetail.aspx?Bd=BC0424001
网络上有一名不公开面貌,而以甜美的声音进行实况转播,并会依听众要求讲出情色台词
的人气偶像“小桃”。但她的真面目竟是胆小怕羞,内向而且不擅长与人相处,外表又不
显眼的高中女生大桥桃乃。桃乃梦想成为声优,才会利用网络广播练习。在某个因缘际会
下,她的真面目被同班同学的粉丝宫野大树发现,两人决心一起努力,实现桃乃成为声优
的梦想! (2011年8月15日上市)
这本在日本amazon也是归类在“成人漫画(アダルト)”
点进商品页面有18禁警语
不过最后检察官是“缓起诉”
这样台南的甲○○先生应该就不会有前科了?
感觉检察官也觉得还好
只是法有明文规定 不得不办 所以选择缓起诉